法网恢恢行贿受贿难逃制裁
有关部门介绍,对于杨志达,社会上早有不少议论和举报,但一直没有确凿的证据。2004年4月,有关部门在查处长沙市一起案件时,据蒋树清交代,他曾送给杨志达40万元人民币和几万元美金,这一线索引起了纪检部门的高度重视。
蒋树清案发时,杨志达正在南美洲一个国家考察,有人在第一时间向他通报了蒋树清招供的情况,杨志达立即在国外给其妻刘晓英打电话,通知妻子迅速转移赃款,并告诉她保险箱钥匙存放地点。
刘晓英马上将自己保险箱内的18个存折款全部取出,而杨志达的保险箱无法打开,只好将保险箱移至他姐姐杨志迈家里。杨志迈一家人也无法用钥匙打开保险箱,杨志迈丈夫情急之下将保险柜砸开,取出其中的美元及其他外币。
杨志达回国后,几乎天天在长沙几个大宾馆召集关系人,为其出谋划策,不停地请人吃饭。但是,这次杨志达真的“栽了”。
记者采访中,一些本单位的职工反映,几十年来考察和提拔干部方式一贯制,看上去是组织部门派人考察,实际上是本单位领导说了算。过去考察杨志达也是走过场,干部职工有关杨志达的声音很难传递到上级组织那里。
还有的职工反映,杨志达在高速公路管理局主政的几年里,从来没有开过机关干部大会,也很少开党委会;同时,杨志达在交通系统一干就是20多年,从一般职工到交通厅领导岗位,一直没有交流。
国家社科规划《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组长王明高博士认为,从杨志达受贿案可以看出,监督机构看起来相当多,很严密,但真正监督到实处的不多,杨志达的腐败问题没人管,还不断“带病”提拔。
这位博士建议,目前,除了将现有的监督机制落到实处外,还应当实行更严格的家庭财产申报制、金融实名制。杨志达受贿,一笔就可达几十万甚至一百多万元,都是现金交易。如果严格实行这两项制度,杨志达及其亲属的户头上有多少钱,就会一清二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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