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强拆后倾诉"苦衷"
作出补偿1200余万元行政复议决定的辽宁省人民政府。
处在"风尖浪口"上的龙港区政府,面临着较大压力。1月20日,记者先来到葫芦岛市政府,但未能见到主要领导,在龙港区政府,原本准备接受采访的唐区长临时有公务,就责成区政府法制办主任成林谈一下情况和想法。
成林拿出一份名为《关于对省政府[2005]第12号行政复议决定的申诉意见》说,区政府认为,该复议决定认定事实、采信证据、确定补偿均存在严重失误,与实际情况差距异常悬殊,因此,在接到复议决定后,我们即向省政府法制办反馈了意见,但省政府法制办不理会我们的意见,坚持维护复议决定,这使我们陷入了两难的困境。
据了解,龙港区政府与辽宁省政府法制办在事实认定上,分歧较大之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采信的证据,二是被拆除房屋的性质。在采信的证据上,龙港区政府认为复议决定采信了不是依法提供的、存在严重错误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导致对被拆除的临时建筑期限、面积的认定失误,同时认为,复议决定采信了不是依法委托所作的、严重失实的、仅供参考的《测算报告》,导致对被拆除房屋的补偿确定失误。
记者还在龙港区政府的《申诉意见》上,看到这样的观点:"复议决定认为丰川装饰城有806.63平方米房屋为有产权证房屋,实际上,我们曾找该装饰城负责人进行了6次谈话,并说明提供不出合法手续就视为违章,但该装饰城负责人始终提出不出1份正式房照,只提供了4份房照复印件,且房屋所有权人是龙港区木材公司。严格说,没有更名过户的房照及只有无正式房照佐证的复印件,不能证明其手续的合法性,不能认定为有产权证房屋……"成林还说:"按法律规定,超期建筑是违法的,拆了不予补偿,房照是房屋合法手续的唯一标志。
对于区政府的这一说法,王福瑞非常生气。他说:"这分明是在讲歪理啊,我们企业当时收购木材公司时,包括债权债务也揽了过来,当时木材公司有银行贷款,所以正式房照一直被抵押着,如果区政府想调正式房照,能调不出来吗?"
辽宁省政府法制办的相关负责人表示,龙港区政府纯属狡辩,如果按照他们的思路,除非是先前政府已经撤销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测算报告》,在尚没有撤销的情况下,一切辩解都是苍白的。
眼下,葫芦岛市龙港区政府强拆企业的行为已产生连锁反应。好端端的丰川装饰城消失后,王福瑞至今欠2家银行、4个大户等共计六、七百万元的债,因拿不到被强拆的补偿款,他还拖欠或变相拖欠170多名民工的工资,其中3人已经死亡。被拖欠工资的民工也把矛头指向了龙港区政府。早在2004年12月15日,原丰川装饰城的员工和业务及有业务往来的企业、个人共计170人,联名向葫芦岛市、市政府写了一封"请求解决丰川装饰城拖欠工资、工程款、材料款的请求信",请求市委、市政府从王福瑞应得的补偿中划出一部分资金,或指令法院对龙港区政府先予执行,以解大家的燃眉之急。这170人的请求得到了辽宁省委、省政府信访办、辽宁省政府纠风办的重视,可惜愿望一直没能变成现实。
著名行政法学专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告诉记者,按照法律规定,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必须无条件执行,如果认为上级复议决定有错误,可以向上反映,但同时必须执行上级的决定,葫芦岛市龙港区政府拒不执行省政府复议决定,这是毫无法律依据的,不利于政令畅通,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对于这种行为,上级行政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可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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