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29日电(记者 张晓松)国土资源部日前出台六项措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其中,保护农民群众利益被摆在了一个突出位置。
耕地是农业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和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国土资源部提出,要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在新农村建设中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符合规划和计划,必须依法报批,必须搞好补偿安置工作。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时,凡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说明不能避让的理由。
土地征用一直是农民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国土资源部提出,要严格征地管理,维护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对于补偿标准不合法、安置措施不落实、不能有效保证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的,一律不得报批用地。各省(区、市)年内将制定各市、县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实现同地同价。
为了保护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国土资源部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农村地质灾害预防。力争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山区、丘陵区县(市)地质灾害普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为改善农村饮水条件,国土资源部门将继续加强西部缺水地区供水水文地质勘查,加大农村地区地下水资源评价和污染情况调查监测力度。
此外,国土资源部还提出,要加强农村用地规划和管理,对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给予优先安排,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也将合理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要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将向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土地整理重大项目工程倾斜;要提高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加强乡(镇)国土资源所的建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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