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市场报3月30日讯 宿州市中院刑一庭庭长王华乾(副处级)因涉嫌泄露国家秘密和受贿,不日将要为涉嫌这两宗罪付出代价,站到自己所熟悉的审判席前接受法律的制裁。
记者日前从检察机关获悉,铜陵市铜官山区检察院已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和受贿罪对王华乾提起公诉。据指控,2004年12月30日,王华乾在审理刘某贪污一案时,违反办案纪律,擅自将该案卷宗交由当事人刘某查阅、摘抄并允许其带离法院。次日,刘某将卷宗交给王华乾的朋友蔡某,蔡某又将卷宗材料刻录制作光盘,并拒绝交还王华乾,直至2005年1月12日,才将卷宗送至宿州市中院。
检察机关同时指控,王华乾于2003年7月至10月期间,在审理马某非法持有枪支等4件案件过程中,先后6次非法收受案件当事人及亲属或委托的中间人所送5000元现金以及价值3.8万元的财物。据此,检察机关认为王华乾犯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和受贿罪。
据了解,该案先由宿州市墉桥区检察院侦查终结,后报经上级检察院指定异地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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