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日报报道,北京市委组织部在监督检查全市区县局级单位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时,严肃纠正了违反规定破格或越级提拔干部问题,对31名破格或越级提拔的干部进行跟踪考察,重新履行了任免手续。
按照北京市委组织部的要求,相关单位党委(党组)认真学习了《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向北京市委组织部写出了书面检查报告;同时成立考察组,对破格和越级提拔的31名干部进行了跟踪考察,对经考察能够胜任现职的干部,重新履行了任免手续,任职时间从到达任职年限要求之日起计算,对还未达到任职年限要求的重新履行了报批手续,经批准后重新履行了任免手续,任职时间从批准之日起计算。
相关单位对经考察不能够胜任现职的干部,免去现任职务。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北京市委组织部要求相关单位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抓紧进行整改。
目前,北京市各区县局级单位中,有9个区县成立了干部监督科(组),健全了机构,充实了力量,从组织上保证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开展;16个区县建立了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理顺了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增强了干部监督工作合力;7个单位开始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加强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8个单位试行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使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工作责任更加明确,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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