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怎样才能让老百姓用好自己的“安居钱”
采写:《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崔晓林
嘉宾:
文林峰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研究处副处长、中国社科院城乡建设经济系副教授、副研究员
潘峰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处处长
郭松海 山东经济学院经济与城市管理学院教授
1656亿公积金“休眠”为哪般?
《中国经济周刊》:截至2005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9759.5亿元。除去个人住房贷款和购买国债,全国仍有沉淀资金1656亿元。为什么会这么多的钱被“休眠”,造成这样一个现实的原因有哪些?
文林峰:近几年来,全国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一直徘徊在50%—60%之间。但地区间差异较大,经济发达、房地产业发展较快的城市,使用率最高的已超过90%,如北京市到2004年底使用率达到96%。但在一些中小城市,受多种因素影响,最低的还不到30%。
影响公积金充分发挥其政策性住房金融作用的因素其一是部分地区房价绝对水平较低,消费者还不习惯负债消费,一般都通过自筹资金一次性付款,造成这部分地区公积金只存不用,使用效率偏低。
二是由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场竞争意识不强,市场推广力度较弱,开发企业更愿意选择与商业贷款合作,更为重要的是,由于个人住房贷款一直是银行的“优质品种”,很多商业银行在发放开发贷款时,要求开发企业从本行发放个人贷款,在一定程度上挤占了公积金贷款市场份额。
其三,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住房金融优势不明显,表现在与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差距较小,又受到贷款额度的限制,很多消费者需要办理组合贷款,额外多支出很多相关费用,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购房者选择公积金贷款。
第四是住房公积金本身存在制度缺陷,即区域间不可流通,造成一些地区公积金供不应求,需要严格控制贷款额度,另一些地区又大量闲置,使用效率不高;五是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有些地区还有一些额外附加条件,不如商业贷款方便、快捷,导致很多消费者无奈地只能选择较高利率的商业贷款。
潘峰:这个问题确实存在,很多人也向我们反映过。在04年前,公积金贷款的确存在手续比较复杂,速度慢的问题。原因是公积金贷款属于政策委托贷款,需要中心委托银行做,而银行自己做就要多一个环节。
郭松海:公积金在实施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较低,扩大住房公积金实施范围难度较大;二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规范、差距大,分配不公。
由于近几年不同行业、企业的收入差距拉大,各地执行的住房公积金占职工工资收入的比例由5%到20%不等。在一个城市当中,最高收入职工和最低收入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相差近10倍。
在公积金使用上也存在不公平。虽然住房公积金作为政策性低息贷款,比商业银行发放的住房贷款利率低,然而部分中低收入者,却难以通过这个渠道获取融资购房。
另外,公积金住房保障功能单一,作用减弱。我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一定要加强征缴管理,对不为职工登记和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单位要区别情况,分别对待。
实行灵活的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调控机制,可以学习运用新加坡灵活的缴收比例调控机制,单位和个人缴交比例各自浮动,包括单位和个人缴交比例整体浮动、单位和个人缴交比例各自浮动以及个人缴交比例随年龄阶段不同浮动。
应拓展住房公积金使用途径,充分发挥社保功能,可以把公积金“个人积累制”逐步融入“统筹管理”的社保账户,扩大公积金的社保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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