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失控的小轿车被撞得面目全非。新华社发(李君光摄)
4月11日,一名遇难者躺在车祸事故现场。新华社发(李君光摄)
位于十字路口处的惨烈事故现场,有3人横尸街头。Newsphoto供图
新华网北海6月2日电 制造6死4伤闹市车祸的广西北海海关副科长曾其健2日被法院一审判决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他同时被判决赔偿受害人及亲属民事损失109.8万元。
去年4月11日,北海海关缉私分局法制科副科长曾其健驾驶未经登记的套牌轿车,在北海市中心一交叉路口撞向路旁摩托车、电动车驾车者和行人,造成6人死亡,4人受伤。
经有关专家痕检及试验,严重超速行驶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在限速40公里的这一路段,曾其健所驾轿车时速高达92公里。曾其健在连续撞击过程中“没有采取任何制动和其他避险措施”。检察机关去年9月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曾其健提起公诉。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中查明,2001年后,曾其健患有癫痫病,在驾驶证年审时隐瞒其疾病得以通过。在法院审理中,曾其健及其辩护人提出曾其健在癫痫病发作情况下车子失控,没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其行为构成的是交通肇事罪。
一审判决书认为,曾其健明知自己身患癫痫病仍驾驶机动车辆在城市道路上高速行驶,主观上对危害公共安全结果发生是一种“放任”心态,不符合交通肇事行为人对行为后果“疏忽大意或轻信能够避免的过失心态”,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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