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挪用公款的新闻早已见惯不怪,但挪用党费还高利贷的新闻还是头回听说,此怪事就出在宁波。据8月24日《现代金报》报道,宁波市某研究院的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兼后勤服务中心主任韩某嗜赌成性,先是闲暇时小赌,后来发展成每天必赌,赌博让他债台高筑,为还高利贷,他竟然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党费还高利贷。
韩某为还赌债,一年挪用20万公款,这笔公款中党费占多少,报道没披露,但从其中的一句话:“2005年7月,韩某拿出其中的5000元用于平时赌博,将其余的15000元存进银行,但由于放高利贷的人逼债,他又一点一点地将这些剩余的党费挪用了。”可知所占比例不会少,且感觉韩某挪用党费如探囊取物,容易得很,这就不能不让我对该研究院的党费管理和使用制度产生怀疑。
党费的性质不同于一般公款,中央组织部在下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中明确指出,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对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在第二大款党费的管理中作出了6条规定,第1条就是: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的内设机构承办。党费工作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必须单立帐户,专款专用,党费帐簿归档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从韩某随意挪用党费的情节中,不难发现,其所属单位并没严格按照该规定去做。报称,韩某除了负责收缴和保管党费,还拥有对一部分余留党费的支取权,这是严重违反上述规定的。
韩某挪用党费还高利贷一案及时提醒各级党组织,当前,在党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少,主要是:个别基层党组织对党费管理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仅当成一般事务性工作而没作为一项政治工作来抓,漫不经心;个别单位党组织对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还缺乏严肃认真的态度,有的还容忍少数党员拖欠甚至不交党费的现象存在;少数党组织还没有完全按照中组部的规定使用党费,把关不严,使用不够合理;至于按要求每年至少要检查一次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党组织并不是很多。
韩某挪用党费抵赌债的性质极其恶劣,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但该案所暴露出来的一些基层党组织在党费的管理和使用上存在的监管漏洞更加值得注意。各级党组织应认真执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健全党费管理制度,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搞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王学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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