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部门和单位自行处置资产,形成账外资金;挪用、截留财政专项资金;虚列项目,挤占专项经费
审计中发现,中央部门的违规行为主要包括挪用资金用于本单位办公楼建设,隐瞒收入、虚列支出,以及不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等。一些单位存在历年结余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形成账外资金。
比较引人注目的违规行为包括:
一些部门和单位自行处置资产,形成账外资金。
国家发展改革委:所属单位用公款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及商品住房。其中,所属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全额财政补助社团)用结余资金和下属单位上缴款共计220.99万元为12名职工购买了某保险公司“员工福利团体退休金保险分红型A”商业保险。所属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未经批准,使用由其投资兴办的中招国际招标公司出资的958.87万元为本中心职工购置商品房14套。
教育部:多报领政府特殊津贴561.55万元;未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程序支出印刷费2465万元;个别所属单位应缴未缴预算外收入4771.45万元,超标准收取评估费174.24万元。
信息产业部:所属28家通信管理局取得办公用房租金收入1.05亿元,其中有3629万元发放给职工;所属应急协调中心取得办公用房租金收入3710万元,其中3347万元存放于北京某物业公司。
国家体育总局:未及时批复彩票公益金预算2814万元;所属体育基金管理中心少计收入1.38亿元,未经批准动用彩票专项资金2787.4万元用于股票投资。
一些部门和单位挪用、截留财政专项资金。
铁道部:北京铁路局将所属西山疗养院改造工程拆分立项,在未经原国家计委和铁道部审批的情况下,动用更新改造资金6524万元、公益金9829万元,建成集住宿、餐饮及娱乐为一体的别墅式酒店,并于2003年2月对外营业。
国资委:所属5家单位挪用国家建设资金共960.73万元。其中,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所属轻工业人才交流培训中心将“培训楼维修改造”项目的建设资金250万元,转移至由该中心主任等3人成立的公司及另外一家民营公司,涉嫌个人挪用公款;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所属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挪用“办公楼消防系统改造”等项目的建设资金275.67万元,用于办公楼装修。
一些部门和单位虚列项目,挤占专项经费。
科学技术部:历年结余资金11.96亿元未及时安排使用;虚列“其他外事经费”支出121万元;科研项目资金1650.73万元长期闲置。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分别以补助培训中心培训经费、国际交流中心信息系统经费的名义,在“六个支撑体系”维护经费中支出330万元,用于补助上述两单位购买办公用房。
中国人民银行:人员经费挤占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1.26亿元。如成都分行在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福利费、劳保费、医疗费、水电费等支出中列支奖金、补贴等1775.26万元。
保监会:人员经费挤占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776.03万元。如保监会机关在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交通费等科目中列支发放职工补贴391.96万元。
审计署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后,有关部门对审计报告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整改措施
据悉,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有关部门对审计报告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整改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分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多次召开会议,制定整改措施,要求有关单位尽快整改。
信息产业部已将截留的租金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对工资补贴进行清理;对超标准购建办公用房的问题,已责成通信管理局尽快处置。
教育部对多报领政府特殊津贴的问题已在申请2006年度的额度中予以核减;对超标准收费问题,已责成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予以纠正并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铁道部对审计提出的北京铁路局用铁路资金1.64亿元建设别墅式酒店的问题也正在处理中。
国资委也及时制定了整改措施,对挪用国家建设资金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将其归还原渠道,并相应调整有关会计账目。
科技部对虚列外事经费的问题,已按要求追回款项;对部分项目资金长期闲置的问题,已收回全部资金重新安排使用。
安监总局已对挤占专项经费等问题进行了纠正。
中国人民银行强化了财务基础工作,已部署全系统对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理,从源头上杜绝“账外资金”等违规行为。
保监会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高度重视,专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保监局认真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制定了整改措施。
其他部门也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相关问题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下一步,审计署要加大中央部门预算执行责任,实行必要的问责制和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制度,强化预算约束
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说,自2000年实行部门预算以来,部门预算管理得到明显改善和加强。但预算分配标准等一些配套改革措施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项目库制度等改革政策执行还不够严格,不仅影响预算分配的公平、透明,也影响部门预算执行效果。
他认为,当前,产生这些违规问题的主要原因包括:
部门预算改革没有完全到位。一些中央部门尚未按要求建立起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使得年初预算难以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执行过程中随意性较大。
预算编审机制不够健全。尚未建立起科学的支出标准和预算定额,一些资金的分配标准不统一、不透明,执行过程中监督检查不力。财政部对各部门和各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上报的预算审核不够全面、严格,缺乏深入调查和跟踪问责机制。
内部财务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有些单位依法理财意识不强,制度不健全、内控不严格。一些部门对所属单位疏于监管。
李金华表示,下一步,要加大中央部门预算执行责任,实行必要的问责制和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制度,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