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成本"不能见人"还是"见不得人"?
今年广东省“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朱列玉提出了控制房地产行业暴利的三条建议:公开房屋成本、实行购房指导价和最高限价,可是这些建议都被广东省建设厅一一“否决”,理由是,对商品住房成本进行公开,容易造成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侵犯和对公平竞争环境的影响。此论一出,引起公众对房屋成本到底能不能公开的议论。
事实上,从去年起,关于房屋成本能否公布就一直是个“敏感的热门话题”。敏感是因为房地产业是我国经济大盘里的一支活跃股,它的兴衰会影响其他相关产业发展;热门是因为近几年我国大中城市房价普遍较大幅度上涨,尽管国家不断出台宏观调控政策,对一路蹿升的房价起到了一定控制作用,但离老百姓期望的效果还有一定差距。 公开房价成本开发商不急 地方政府先急了?
据报道,江苏省悄然出台了首个“官方版”房价构成清单,涉及盐城市自2004年以来开盘的97个楼盘。与此同时,盐城市还对普通住宅商品房实行政府指导价———以基准销售价格为基数,盐城市区允许上浮8%,下浮不设限。
值得注意的是,盐城市公布房价成本,在受到公众欢迎的同时,并没有遭到开发商的反对。这透露出几个信息:第一,公布房价构成后,“百姓关于房地产价格的投诉变少了”,这说明,公布房价成本,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有利于缓解消费者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第二,房价成本公开,使房价运行围绕成本进行,有利于避免房价的大起大落,有利于稳定房价。其三,如果政府想公开房价成本,开发商一般是愿意给予配合的———哪怕有点不情愿,他们也会配合。
这说明,房价成本公开的真正阻力并不全在开发商方面,而主要在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阻止房价成本公开,有着种种难言之隐,而这些难言之隐是与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和公众的利益相背离的。
开发商回应:30%利润正常100%暴利可能
在业内人士眼里,30%以上就算暴利,100%的惊人利润也许是个案。但不容否认的是,近几年房地产开发确已成为一个暴利行业。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高级评论员杨红旭向记者表示,与大部分行业社会平均利润率7%至8%的水平相比,30%以上的利润率就算是暴利了,而近年来房地产开发的利润普遍在此水平。
另有不愿透露姓名的市场人士也承认房地产开发利润偏高,但他站在开发商角度认为,房地产开发能够获得暴利属于“歪打正着”。因为当开发商在几年前以较低的成本买到土地时,并没有想到随后几年的房价会飞涨。
“如杭州那家公司拿地时楼板价才每平方米2000多元,而到销售时市场价格已涨到每平方米7000多元,让开发商贱卖也是笑话。同时,近几年的楼市飞速发展,土地价值也和房价一样飞涨,一些企业不算开发,光靠土地增值,每年财务报表上的数字就已经很光鲜了。”他说,“当然,随着中央开始有针对性的调控,特别是此轮对房地产市场的整顿力度加大,逐渐恢复理性的楼市将挤压开发商的利润空间。”
至于房产开发成本能否公开,记者采访到的业内人士乃至开发商都持赞同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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