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香河10月24日电(记者王新友)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王建明今天在此间发表演讲认为,目前中国的贪污贿赂犯罪的行业特点越来越明显,大量的贪污贿赂犯罪集中发生在公共权力比较集中、资金比较密集、资源短缺、垄断程度高、市场竞争激烈等行业和部门。
今天上午,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一次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举行分组专题研讨会,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王建明在第一场专题研讨会上发表主题演讲。王建明认为,近年来,伴随着中国经济体制转型和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等新的形势,贪污贿赂犯罪呈现四大特点或趋势:一是行业和部门特点明显。二是犯罪金额大,跨地区案件增多,有的一起重大案件涉及多个省市众多人员,贪污受贿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案件时有发生。三是实施犯罪的过程和手段日益隐蔽化、智能化,犯罪分子规避法律、对抗侦查的能力越来越强。四是作案后携款潜逃时有发生,有些犯罪分子有计划地将赃款转移至境外,并通过各种途径逃往其他国家和地区,以逃避法律的制裁。
王建明指出,伴随着中国法制建设的进步,法律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障制度更加完善,社会公众对司法机关规范执法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所有这些都对反贪污贿赂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贪污贿赂犯罪自古有之,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变迁,其表现形式、作案手段、规律特点等也在不断地演变。要有效地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反贪污贿赂机构必须研究和把握贪污贿赂犯罪的演变趋势,以采取相应的侦查对策。针对反贪污贿赂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贪污贿赂犯罪的新趋势,王建明介绍,中国检察机关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深化反贪侦查工作机制改革,依托中国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的体制,建立反贪一体化机制,强化对反贪侦查工作的宏观指导,增强反贪侦查的整体效能;加强调查研究和信息交流,组织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加强侦查装备现代化建设,提高反贪侦查工作的科技含量;重视反贪侦查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开展反贪国际合作,共同惩治跨国贪污贿赂犯罪。目前这些措施都已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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