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公布的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统筹推进农村其他改革,进一步发挥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农村金融中的骨干和支柱作用。
29日,新华社受权播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文件指出,要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尽快明确县域内各金融机构新增存款投放当地的比例,引导邮政储蓄等资金返还农业,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在贫困地区先行开展发育农村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的试点。
文件强调,必须加快改革步伐,为建设现代农业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一直是中国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但总的看,农村金融仍然是整个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突出表现为农村金融的结构和运作机制存在严重的缺陷,机构网点少,产品和服务单一等。
中国在2004年至2006年连续三个一号文件都提出要鼓励农村金融改革。在1月20日闭幕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探索十多年的中国农村金融改革终于得以破题。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作出规划,提出要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从多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农村的金融服务,加快建立健全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
根据安排,将稳步有序地推进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主要立足于更好地为“三农”和县域经济服务。与此同时,还将适度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积极培育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组织。加强和改进监管,防范风险隐患。大力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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