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96.26.3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国内 | 国际 | 浙江新闻 |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综合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回归公共服务本职 事业单位改革牵动三千万人利益

www.zjol.com.cn  2007年02月08日 14:11:43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事业单位“分类”归位   

  近几年来,在构建服务型政府尤其是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国家在教育、医疗等行业的诸多“矫正”之举说明,事业单位“伪市场化”方向并不被认可。事业单位改革越来越回到它的本位:公共服务。   

  国家发改委综合体制改革司司长范恒山曾提出,应把事业单位重新定义为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进行社会服务和公益性服务的组织,它们的基本特征是“非政府(也非二政府)、非企业(也非准企业)、非营利(也非变相营利)”。他建议事业单位应在“公共事务、公益性服务、社会互助和慈善援助”等领域内运作。   

  事实上,在分行业、分地方进行的同时,事业单位改革一开始就特别强调分类。如在上述上世纪90年代的三个重要文件中,都有分类指导。尽管不同时期、不同地方的分类有所区别,但有一个共同的核心概念是“公益性”。   

  去年年中,中编办制定的《关于事业单位分类及相关改革的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根据现有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公益服务的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三个大类。这一分类与浙江、深圳等地的实际做法差不多。   

  分类只是第一步,接下来便是以此定去留,承担行政职能的回归行政序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转为企业。而剩下的事业单位则只有一种:即从事公益服务。   

  《关于事业单位分类及相关改革的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还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则再划分为三个类别: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收取服务费用;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所需经费由财政按照不同方式给予不同程度的投入,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可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实行经费自理,财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相应的经费补助,具备条件的,应逐步转为企业,今后这类单位主要由社会力量举办。还有研究者认为,面向政府机关进行辅助性工作的事业单位与面向公众的事业单位尚不一样,应区别对待,分设直属事业单位和独立事业单位。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事业单位重回公共服务本职,意味着事业单位改革重点不是裁减人员,而是进行内部管理改革和对事业单位有效监督及绩效评价体系的改革,提高服务效率,而其间的政府职责则是通过二次分配和政府财政投入的导向,使社会上大多数人特别是社会困难群众能够享受到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好处。   

  事业单位改革不会被当成甩包袱   

  无论从设立初衷,还是改革方向,事业单位“专职”从事公共服务已成共识。但事业单位在公共服务体系中是否需要“独家”则仍有不同意见。   

  事实上,在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其运作的领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私营部门的竞争。事业单位在非国有部门的对应者被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或非营利组织,同样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区别在于一是公办,一是民办。   

  如教育领域,民办学校、独立学院等尽管增长缓慢,但已逐步获得政策、法律上的认可。而江苏宿迁医院民营化改革则于去年遭受以清华、北大两报告为代表的正反双方激辩。   

  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研究员高书生认为,公办和民办的公益性机构不平衡,是我国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他称,事业单位无论转为非营利机构还是营利机构,无论继续采取公办方式还是采取民办方式,发展是第一位的,其担负的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使命是不能改变的,以改革促发展的目标是不能动摇的。   

  正如有论者所指出的,此前教育、医疗“市场化”改革的失败并非真正的市场化之过。在公共服务提供方面,政府主导与包括私营机构在内的多样化提供并不矛盾。   

  在深圳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有一条即改革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凡是可以通过采购提供的公共服务,在不影响该项服务稳定供给的前提下,采取政府“花钱买服务”、“养事不养人”的办法,用市场化的方式组织生产和供应,降低公共服务的单位成本,提高公共服务的效能和水平。而采购对象,并未全限于事业单位。   

  早在2000年,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思危领导的一个课题组曾建议,政府应负担起管理和运作纯公益性非营利机构的主要责任,而准公益性的非营利机构应主要由民营机构运作。   

  成思危表示,要建立和完善现代公共财政体制。加大政府对公共服务领域投入和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提高财政公共服务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改革社会领域投融资体制,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允许社会资金投入,形成社会事业的多元化投资机制。   

  相形之下,分别出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科技部的两个课题组报告则对非营利机构(民营)持谨慎态度,不过也提出让其发挥“补充作用”。   

  改革难在人员   

  尽管竹立家教授认为,事业单位改革重点不是在裁减人员,但在改革过程的相当长时间里,冗员问题确是视线的焦点。与整体分类、给机构“正名定分”较易形成共识相比,“改到难处是人员”。   

  据高书生参与的一个课题组调查显示,以文化事业单位为例,人员分流首选的方式是提前退休和内部离岗(提前退养)。一般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或工龄30年以上的人员,都采取提前退休。而对不具备提前退休条件、但年龄又偏大的人员,则采取提前离岗的方式。其中提前退休在指导性文件国办发[2003]105号文中并无规定,但不少试点单位还是用足了这项政策。   

  此外,备受推崇的人员分流方式叫做身份置换。一为“了断式”,即“买断工龄”,脱离关系,“拿钱走人”,另一类叫做“管理式”,从无固定期变成有固定期,“走人领钱”,属用工制度改革。   

  高书生认为,身份换置换的成本巨大,单位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少则人均三五万,多则十几万。而被置换人员的风险突出表现在未来的社会保障上,要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事业单位人员此前未曾参与社会保险,以最重要的养老保险为例,“视同缴纳”的年限有可能会被从零算起,具体由哪级财政“买单”并无刚性规定。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目前尚无中央层面上的具体方案。主流意见是与企业养老保险接轨,但一来将增加养老保险既有的“历史欠账”,二来转制的“中人”和“新人”的养老待遇势必低于转制前。   

  此外,在“政事分开”的原则下,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更比普通员工更多一份难处,即行政级别的取消颇为不易。   


来源: 瞭望网络版 作者: 彭勇 汤耀国 编辑: 余伟刚
·清华管理学院副院长:事业单位改革不是甩包袱   2006-11-17
·中央编办主任李铁林指出:事业单位改革任务紧迫   2006-09-29
·八部委负责人谈事业单位改革   2006-09-26
·公共服务需求加速事业单位改革   2006-08-07
·深圳事业单位改革全面启动 监管类单位回归政府   2006-07-08
返回国内新闻

 
高层动态
·公安部培训五百新闻发言人 孟建柱:拓展民意沟通
·快讯:第18届世界翻译大会4日在上海举行
政策动向
精品专题
·神七发射:我们在现场
·【专题】2008浙江在线记者辽宁行
·华南虎——媒体报道更多页
·专家点评更多页
·消费影响更多页
·投资理财更多页
·宏观经济更多页
·学习十七大精神体会
·华南虎——媒体报道更多页
·党代表归来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96.26.3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96.26.3
Copyright © 1999-2015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