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8日),陕西省药监局发布《2007年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意见》,将对政风行风测评排在后三名的单位全省通报批评,对主要负责人训诫谈话;对政风行风测评在当地连续两年排在后三名的单位,其主要领导就地免职。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陕西省药监局发布今年政风行风建设意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准确履行监管职责,增强执法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十条禁令》,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对各类违规行为严格追究,决不姑息。
认真解决公务言行不文明、不规范,工作拖沓等问题。同时,重点围绕行政审批、技术审评、现场检查、认证发证等重点工作,合理分解权力,加强制约监督,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机制。
陕西省药监局明确要求,各级药监局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实抓好,各市(区)局工作要点务于2月底前报省局政风行风办公室;每位省、市局包联领导年内至少要两次以上深入包联点明察暗访,督查工作,及时妥善处置和认真解决存在问题。
《意见》强调实行政风行风特邀监督评议员制度,加强外部监督。各市(区)局设立“曝光台”,及时对政风行风建设滞后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系统形象影响较大的突出问题。
同时,将政风行风建设纳入全年工作考核内容,对今年政风行风测评市(区)、县排前三名的市局和县分局,由省局进行表彰,对排序在后三名的单位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评综合先进时予以一票否决,对主要负责人实行训诫谈话;对政风行风测评在当地连续两年排名在后三名的单位,其主要领导就地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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