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北京2月15日讯 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我国个体私营经济从“拾遗补缺”到“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力量不断壮大,地位不断提高保持了持续稳步发展的势头。到2006年底,私营企业达到494.7万户,注册资本(金)7.5万亿元。个体工商户2576.2万户,资金数额6515.4亿元。目前,个体私营经济创造的GDP已经占到我国经济总量的40%左右。
据悉2005年和2006年,全国个体工商户数量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113.4万户和112万户,增长率分别为4.8%和4.6%。个体工商户的资金实力进一步增强,户均注册资金达到2.53万元。
据统计,去年私营企业缴纳税收总额3495.2亿元,比上年增长28.6%。个体工商户缴纳税收总额1194.7亿元,比上年增长18.6%。全国私营企业进出口总额2436亿美元,占全国进出口的比重为13.8%,比上年增长46.5%,高于全国增长率约23个百分点。个体私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增加财政收入、促进就业、活跃城乡市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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