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北京3月1日讯记者李晓宏报道:对于备受社会关注的名人富人超生现象,日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表示,将出台相关措施予以治理。
国家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司司长于学军介绍说,2006年国家人口计生委对4个城市的调查结果显示,名人富人超生近几年呈逐渐增多的态势。少数违法超生的名人富人往往是有备而来,钻法律和政策的空子。名人富人超生的多为二孩,其中大约有10%的人超生的是第三孩。这部分超生人口数量虽然不多,但因为名人富人的特殊身份,造成的影响很大,更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名人富人超生既受到传统家庭观念和生育观念的影响,也有自身社会责任感缺失以及社会管理服务不到位等方面的原因。名人富人违法超生的动机复杂,有的是追求儿女双全,有的是希望有个儿子继承产业,有的则是为了炫耀经济实力,把多生孩子看作是一种社会身份的象征,是与普通百姓不一样的新标志。
于学军指出,我国绝大多数名人富人支持、理解并遵守计划生育政策。但是,极少数的名人富人超生对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及社会道德和社会秩序提出了挑衅,对广大群众遵纪守法和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觉悟和行为产生冲击,有违当今社会所倡导的公正、公平理念,因此广受非议。社会上不少人对名人富人的违法生育深感不公。近日,一项网上调查表明,大约有2/3的人对名人富人超生现象持厌恶态度。如果这一小部分人违法生育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其负面影响不可低估。
于学军强调,国家人口计生委高度重视名人富人超生现象,将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具体办法正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主要的态度有三点:一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任何人违反法律法规都要承担相应责任。二是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在重视法治的同时,还要坚持德治,做好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三是对坚持要超生的名人富人不仅要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还要采取道德谴责、舆论监督等手段。
各地举措:记者了解到,针对近年一些名人富人的超生现象,一些地方已出台了一些相关处罚措施,以维护我国现行生育政策公平。
2002年9月,广东省在全国率先推行了对高收入阶层超生加重处罚的措施。一般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征收当地收入平均水平3倍以上6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两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
2007年2月,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表示,对于名人富人超生的情况,除征收当地收入平均水平2—4倍的社会抚养费以外,还将根据其实际收入进行罚款。情节恶劣的,将予以公开曝光。
《人民日报》 (2007-03-02第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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