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9日电 中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日前在接受《人民论坛》采访时指出,政府采购在既得利益作祟的情况下,确实在一些地方,原来多个分散主体的腐败行径变成一个集中主体的腐败行径。
贾康说,政府采购最主要的代表形式,就是要引入与市场经济通行规则兼容的公开招标、投标。
政府集中采购的招标方式如能得到正确的实行,那么通过竞争中标的厂商,可以对政府“薄利多销“,而在厂商之间、政府工作人员之间以及厂商和政府工作人员之间交叉制约、相互监督之下,权钱交易的伎俩无处藏身。
政府集中采购最有价值的地方,就是形成一套透明的、有效的,能够趋向于公开、公平、公正,使政府资金提高使用效率,抑制腐败,有效体现政府调控意图的新机制。如果在实行集中政府采购的时候,形成了这种机制,那么,就绝对不是把原来多个分散主体的腐败行径变成一个集中主体的腐败行径,而是在这个过程中完成了一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需要的制度创新。
以招标投标为代表的新的政府采购方式,在实际工作中也不排除有可能发生扭曲和出现“换汤不换药“的情形,在既得利益作祟的情况下,确实在一些地方,把分散变成集中,却没有有效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一套机制,从而也带出某些不良案例。这是一个如何真正建立新机制的问题,而不能成为退回到分散局面的理由。
贾康指出,应当规范实行的招标、投标,看起来程序上可能要比过去分散采购时间长一些,但要注意到,这种集中招标投标是放在什么框架下——是放在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框架下。中国现在已开始实行部门预算即综合预算,并要把预算的编制水平进一步提高,以后的招标采购是在预算有采购项目计划、有一定进度安排、有一定资金范围制约这样的条件下,循序渐进规范进行的。真正做起来以后,实际上可以有效地把各预算单位的采购事项合在一起,通过预算来“瞻前顾后”,合理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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