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过生日,子女升学、参军,乔迁新居等,只能请家人到场。这是昨日延边州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的一项反腐倡廉新规定。
延边州纪委监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为使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根本好转,创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昨日,延边州纪委常委召开常委会,研究制定了《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借过生日,职务升迁,乔迁新居,子女升学、参军之机收钱敛财的规定》(简称《规定》)。
《规定》共十条,明确要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过生日,子女参军、升学等宴请庆贺只能在家庭和直系亲属范围内举行,不准邀请单位的同事、上级、下属和与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宴请超出规定范围均属违纪,要依据党纪政纪有关条款,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知情不纠,失管失察,发生大操大办、收钱敛财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规定所整治范围包括:延边州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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