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国内 | 国际 | 浙江新闻 |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综合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中国将于5月实施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www.zjol.com.cn  2007年03月15日 20:17:0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五日电(记者刘长忠)记者今天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布修订的《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将于今年五月一日起实施。

  国家工商总局有关人士今天表示,中国药品广告的发布前审查制度开始建立并不断完善。但药品广告活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有的甚至比较突出,表现在一些药品广告未经审查发布;处方药违法在大众媒介进行宣传;有的擅自篡改审查内容发布,广告中夸大药品的功能、主治、适应症等等。药品广告中存在的这些虚假违法问题,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药品市场秩序,影响了患者的用药安全。

  重新修订了《药品广告审查标准》,增加和调整了一些内容,对广告审查和发布管理进一步进行了规范,加大了监管执法的力度。新《标准》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军队特需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明令停止或者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药品以及批准试生产的药品不得发布广告。

  新《标准》规定,药品广告中涉及药品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药理作用的内容必须以国家批准的说明书为准,不得扩大或者恶意隐瞒,不得含有说明书以外的理论、观点等内容,并具体规定了不得出现的情形。

  据悉,去年,全国工商机关共查处违法药品广告九千七百四十八件,占查处违法广告案件总数的百分之十一。


来源: 新浪网国内 作者: 刘长忠 编辑: 何始玉
·上海规定举报违法食品药品生产最高奖2.5万   2007-03-14
·人大代表建议制订廉价经典药品目录   2007-03-11
·广东药品"阳光采购"开创大规模"人机对话"新模式   2007-03-10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3月10日起公开征求各界意见   2007-03-10
返回国内新闻

 
高层动态
·公安部培训五百新闻发言人 孟建柱:拓展民意沟通
·快讯:第18届世界翻译大会4日在上海举行
政策动向
精品专题
·神七发射:我们在现场
·【专题】2008浙江在线记者辽宁行
·华南虎——媒体报道更多页
·专家点评更多页
·消费影响更多页
·投资理财更多页
·宏观经济更多页
·学习十七大精神体会
·华南虎——媒体报道更多页
·党代表归来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