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道歉制度”更重要的是构建一个机制,用这个机制使公务员认识到,权力来自人民,必须对人民负责,必须为人民服务;人民可以让你坐这个位置,也可以不让你坐这个位置;你要想在这个位置上坐下去,就要给群众办事,换言之,就是谁让群众办事难,谁让群
众不满意,那就让谁出局——有了这么一条最简单又最深刻的“硬杠子”,群众还能不满意吗?然而偏偏是时至今日,这样一个机制似乎还离我们很远——最该有的没有,别的东西再多,也难釜底抽薪。
行政不作为实质上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行政不作为行为产生的后果,并不亚于违法行政行为的产生危害结果,从思想上充分认识行政不作为行为危害性并及时制裁行政不作为行为,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积极正确地履行职责,有利于增强公民、法人遵法守法和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有利于树立法制的权威,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只有全社会都关注行政不作为行为和行政不作为行为的危害性,行政不作为案件才会越来越少,并最终得到有效的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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