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们都希望孩子能读上更好的学校。(资料图片)
昨天,本报记者针对公办高中在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的问题,采访了市教育局局长华同旭、部分广州市中学的校长和家长。多所广州中学校长认为新规定对学校行政办公经费影响不大。
华同旭明确表示,广州市教育局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家长们对体现国家关注民生的新规定表示拥护,有家长认为,对择校问题,由于根源在于我们教育资源的不足,资金和师资对各校的平均投入才是终结“择校”的出路。
择校费使用现状:
返拨50%专款学校建设
对择校生人数,广州市教育局也早有明确,省一级学校招收择校生不能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25%,市一级学校招收择校生不能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20%,其他学校招收择校生不能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15%。
根据“收支两条线”原则,广州市各校高中收取的择校费都是统一上缴财政部门,然后再由相关部门从每一位择校生的择校费中返拨50%。对返拨款用途,有关部门还作出严格规定,只能专款专用于学校建设专项开支,不得用作发放奖(酬)金等其他用途。
市教育局局长
严格按新规执行
已收取的不退回
“至今还没有看到任何文件,但是广州市将会严格按照新规定执行。”广州市教育局局长华同旭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对个别校长对择校生免交学费构成学校办公经费压力的担忧,华同旭表示,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校长可以及时提出来,各有关部门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措施给予完善。
“有人担心会因此提高择校费,这里需要明确的是,择校费的多少,并不是教育部门制定出来的,而是由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有关部门也会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精神,按照国家的规定办事。”华同旭向记者表示。
“至于对过去已经收取的学费要不要退回?有一点很明确,任何一个文件在执行过程时都有一个起止日期,通常的做法是一项新规定都是在其宣布之日开始执行;过去的做法,应该按照过去的规定执行。”对一些家长的疑问,华同旭这样解释。
省市物价部门
接文件立刻贯彻
择校生要“三限”
国家发改委此次就学校收费明确了五点意见,在高中教育阶段,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进一步降低择校生择校收费标准,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不得在择校生之外以非计划生、自费生等名义向学生收取高额费用。
对此,广东省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虽然目前尚未接到这一文件,但接悉后广东将贯彻国家发改委这一通知精神。昨日举行的全省物价工作会议上,省物价局局长孙庆奇也表示,今年将“规范公办高中择校费”。
同时,省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对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而言,收取择校费是合法的,但必须严格执行“三限”,广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则表示,目前尚未接到国家发改委的文件。据透露,目前,广东高中择校费暂时还不会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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