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意见》
当危机突然降临现金流是生命线
在评价《关于指导民营企业加强危机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时,浙江省工商联副会长郑明治用了三个“非常”:“非常符合民企实际,非常有针对性,也非常具有可操作性。”
在《意见》中,全国工商联对民企危机管理的基本流程进行了指导,包括危机预防、处理两大环节。
“充分注意现金流量”
近年来,因资金链断裂而倒下的民企不胜枚举。在《意见》中,全国工商联数次提醒民企关注现金流量,“现金流是企业存在的基础,是企业的生命线。”
在危机预防环节,《意见》建议企业关注负债情况,以及担保等或有负债情况,保持适当的负债率和一定的偿债能力,并保持一定的现金流。
对企业决策,《意见》建议,企业树立科学发展观,主动了解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情况,特别是财税、金融、土地等宏观调控政策、重大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使投资经营活动符合规定和导向。
在危机处理环节,《意见》再次提醒企业“充分注意现金流量”,并建议必要时应果断对企业资产进行重组,收缩投资规模,保证足够的现金流度过危机。
建立预警和应急机制
在《意见》中,全国工商联建议民企应建立两大机制:用于防范风险的危机预警机制和用于解决危机的应急处理机制。
对危机预警,《意见》认为主要包括3方面:信息收集、潜在危机评估和预报。首先,企业应建立良好的管理信息系统;其次,依据收集的信息,确定诱发和导致危机的主要风险因素;再次,针对不同监测对象,建立相应预警指标体系;最后,按预警指标各项标准,对企业经营、管理各种行为作出评估。
在突发危机的应急处理机制方面,《意见》建议,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和可能发生的危机类型制定处理预案,明确危机发生时的行动指南,并提出解决方式与步骤。“危机处理预案主要包括:处理机构、程序、危机调查的内容、危机处理的对策、危机沟通办法、企业权力分配和交接等。”
“企业家危机”
“企业家自身出问题”是全国工商联在调研中发现的最主要的企业危机之一。“必须把‘企业家之罪’与‘企业之罪’分开。”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孙晓华认为,“在这方面,创维的案例值得民企学习。”
《意见》强调,民营企业家应特别注意防范因自身相关的问题而引发的危机,“应高度重视自身健康和生命安全、接班人培养和安排、家族人员股权和人事安排、决策方式和管理方式、避免涉嫌刑事犯罪等方面问题。”《意见》建议,防范因产权不清和股权结构不合理带来的潜在危机。
危机处理六大要则
《意见》特意为民企罗列了在进行危机化解时应遵循的六大处理要则。
一是快速反应。“危机处理必须快速有效,企业必须以最快速度设立危机处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分工合作,迅速处理。”
二是主动面对。“应主动面对危机,采取积极措施,认真面对媒体和公众,掌握对外消息主动权,避免危机扩大。”三是全局利益优先。“在处理过程中,企业局部利益要服从全局利益,为维护全局利益,必要时要果断放弃局部利益。”四是尊重公众的利益和感受。“公众利益和感受在危机事件中扮演重要角色,危机处理时必须重视和尊重。”五是真诚坦率。“危机发生后,企业应以真诚坦率的态度面对媒体和公众,公布真相,不能以信息优势和专业优势掩盖事实真相、欺骗媒体和公众。”六是统一对外。“处理过程中,企业要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一个声音对外,宣传口径一致,避免对外言论出现矛盾或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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