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3月28日电(记者宋常青)著名景区甘肃省嘉峪关所在的关城文物管理所5名女职工在门票上做文章,4年内贪污门票款1070余万元。近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一案件作出一审宣判:5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死缓和6年到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1年4月到2005年10月期间,主犯吕越英利用其担任嘉峪关关城文物管理所会计的职务之便,先后指使售票员和票管员采用少填出库单多发门票、事后做假账等手段,截留门票销售款1000多万元,所获赃款966.73万元被吕越英据为己有,其他各名被告分得数额不等的赃款。2001年8月至2005年2月期间,吕越英又伙同盛淑萍等人多次私分单位小金库公款36.87万元。
吕越英等5人均是在2006年3月被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犯罪批捕的。2006年10月,5名被告被提起公诉。
法院一审认为,吕越英、先红、盛淑萍、陈华、赵玲身为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其管理公共财物的职务之便,连续多年大肆侵吞国有资产,其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遂于近日宣判:被告人吕越英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4名被告分别被判处6年到13年不等有期徒刑。从各被告处追回的赃款、赃物上缴国库,没追回的赃款继续依法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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