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4月8日专电 江苏省沭阳县日前制定出台了《村党组织书记养老保险管理暂行办法》,村级党组织书记任职满一年,即可办理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后,按月或按季终生领取养老金。
《村党组织书记养老保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村党组织书记参加养老保险的投保金以每年900元为基数,其中个人负担300元,集体负担600元,从村级三项经费中支出。
村党组织书记参保人员名单由乡镇党委提供,每年2月底前报县委组织部门进行审核,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审查确定后的名单统一办理养老保险业务,由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机构具体负责为村党组织书记建立个人账户和养老保险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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