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4月14日电(记者单纯刚)记者从河南省卫生厅获悉,为引导和鼓励农民群众接受中医药服务,降低医疗费用支出,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河南省将提高中医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报销比例。
据介绍,河南省卫生厅、省中医管理局日前做出决定,通过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起付线和报销比例,鼓励和引导中医药服务的发展。
今后,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在县级中医医院住院的,报销起付线在当地规定的县级医疗机构报销起付线基础上降低10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住院费用报销起付线以上部分,中医药服务项目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
河南省卫生厅要求,各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规定,确保目录规定的中药、中成药和获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院制剂批号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并通过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县级中医院建设等措施,完善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不断增强服务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廉价的中医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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