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金融机构全面进驻吉林农村
3月9日,在自己加入的资金互助社开业典礼那天,农民高权站在了围观群众的第一排,他想亲眼看一看从北京来的“领导”。这位“领导”正是农村资金互助社这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倡导者之一、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
对于唐双宁来说,开业这天同样是个不同寻常的日子。他在开业典礼上的讲话言辞恳切:“互助社是由当地农民或自然人入股组成的社区互助性金融机构,为本社社员提供存款和贷款等服务,以信用贷款为主,这是我国金融改革的一项重要结果。百信农村资金互助社同样是由闫家村农民群众投资创办的资金互助组织,坚持自愿入股的原则,为入股的社员提供金融服务。”
他说,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目前百信农村资金互助社经营业务的范围包括:办理社员存款、贷款和结算业务;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办理同业存放;办理代理业务;向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等等。
听了北京“领导”的话,农民高权心里更有底了。在这个互助社内,他和其他会员用最低100元作为入会费,就可以享受入会费10倍以内的贷款额度,可按要求在一定期限内还款,这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这些会员们对资金的需求。
时间倒退三个月,2006年12月20日,中国银监会刚刚发布《关于调整放宽农村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并决定在吉林、四川、内蒙古等六省(区)进行试点。这一文件的公布意味着,银行进入吉林农村的政策放宽了。政策出台后这么快就有了成果,唐双宁当然非常欣慰。他认为,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成立必将会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带来新的竞争和商机。
然而,在这一成果的背后,作为中国银监会的派出机构——吉林省银监局局长吴跃为此则做了很多工作,跑了很多地方。
吴跃告诉记者,调整放宽农村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以来,吉林省银监局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确定试点地区和机构类型,并积极督导筹建,提高审批效率,推进新型农村银行业机构组建。
吉林省银监局为此还专门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试点工作重点和实施步骤,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和安排,主动向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深入了解有关部门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策措施,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推介和培训等工作。
试点地区首先选在哪?单单这一个问题,吴跃就思索了很久。在经过对吉林省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充分性的快速调查后,结合吉林省农村金融机构和经济发展情况,最终确定东丰县、磐石市、梨树县、敦化市和德惠市作为试点地区,并结合试点地区实际,分别组建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和贷款公司等三类新型农村银行业机构。
此外,吉林省银监局还要协调确定发起人,督导召开发起人大会、成立筹建工作组和试点机构筹建,还要提出具体的政策扶持建议,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和处理筹建过程中涉及到的办公场地、工商注册、从业人员、技术设施等困难和问题,构建监管“绿色通道”,缩短审查环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依法高效完成试点机构筹建开业的行政审批。
正是有了政策的支持和监管部门的保障,吉林省梨树县农民姜志国顺利地当上了全国第一家农民资金互助社的理事长。虽然当上这个理事长,姜志国还要像以前一样种地、养猪,但看到自己和几个同乡“鼓捣”了三年多的农民资金互助民间组织获得国家认可,让更多乡亲方便地拿到生产贷款并从中受益,他现在已经把办好互助社当成了一项“伟大的事业”。每当有人来互助社考察,作为理事长的他都要换上自己惟一的一件西装。
从2月初开业以来,考察者几乎从来没间断过。“考察的人有周边乡镇的,有外市县的,也有来自省外的,毕竟咱是全国第一家。”姜志国说,仅仅两个多月时间,百信资金互助社的入股农民从开始的32户增加到了70多户,入股股金达到11.84万元,先后为农民发放贷款43笔。现在,吉林省梨树县的农民已经自发组织了10余家这样的资金互助社,资本金规模大的达到了70多万元。目前,多家资金互助社已经向当地银监部门提交了相关申请,正在等待正式批准。
与此同时,民间资本也在陆续以参股村镇银行的形式进入到农村金融市场。
在东丰村镇银行的股权结构中,有3家非金融机构法人企业股东和6名自然人股东,总出资额分别为600万元和650万元。在6位自然人股东中,有的人是企业的法人代表,有的人是个体工商户,也有的是电脑技术员。
吴跃告诉记者,目前吉林省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已经全面进入实质阶段。今年下半年,吉林省将根据试点情况,适当扩大试点机构数量,加快推进试点进程,更大范围满足农村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会有更多的社会资本涌入吉林农村,在政策利好的大背景下,做村镇银行的股东、当村镇银行的行长,将成为一个新兴的、却又是大有前途的热门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