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岁的一银行广东分行原行长符史峰涉嫌受贿罪在广州市中院受审。广州市检察院指控其利用职权批准贷款1800万,从中收受好处费30万港币,符史峰否认指控,辩称所拿的钱是招待费,法院将择日宣判。
指控:批贷1800万受贿30万
今年66岁的符史峰原籍海南,1990年至1998年期间担任某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
据市检察院指控:1993年初,中山市一国有企业与香港一公司合作开发项目,因缺少资金,找到时任中山分行行长的朱某等人申请贷款。朱某便找到符史峰帮忙。1994年中旬,符史峰与朱某等人在澳门开了个会,不久,1800万元贷款便从省行拆借到了中山分行,随后又兑换成了港币作为该项目的贷款。1995年和1996年,符史峰先后4次在香港从朱某手中拿到30万港币“好处费”。公诉人认为符史峰利用职权批贷款后“中饱私囊”,其行为构成了受贿罪。
庭审中,符史峰否认此项指控,辩称钱只拿了一半,且是用来招待的费用。按照他的说法,1800万元并不是他批准的;而他从朱某手中拿的钱,则是银行与其他单位合办企业赢利后的分红,是用于招待费的。
但公诉人反驳称,银行与其他单位合办的企业并没有赢利,何来分红?根据证人证言,符史峰所拿的30万其实是当初与朱某等人商量好的。在省行批出1800万贷款时,符史峰等人约定每月有30万利息,前后共收了9个月合计270万利息,符史峰等人便从中拿出135万放在香港的账户上,以供符史峰使用。
辩解:15万买燕窝招待领导
由于符史峰曾供述,15万港币用于“公务消费”,用来买鱼翅、燕窝、洋酒XO,接待来访领导、疏通跟总行的关系。
为此,公诉机关曾特地到广东省分行的食堂进行调查。食堂相关负责人证言称,“食堂从来没有收到过符行长拿来的鱼翅燕窝,即使给了我们,我们也不会做呀”。
对此,符史峰在庭上解释说,他买的鱼翅燕窝是请外面酒楼的师傅在食堂做的,洋酒XO则是倒在普通玻璃瓶里给客人喝的,所以食堂的人不知道。
公诉机关还出示了银行一司机的证言,该司机称:“上次我说了假话,我压力一直很大,这次我要说真话。案发后,符史峰曾找过我,让我在接受问话时说曾帮他买过5万元的燕窝,其实我从来没有帮他买过燕窝。”
符史峰还提出,买来的燕窝一部分送给了总行某某领导,该总行领导的老婆证言则称“我们从来没有收到过符史峰送的燕窝”。
因为争议较大,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拿的钱全用来买鱼翅燕窝招待领导了”
符史峰曾供述,自己拿的15万港币全部买了鱼翅、燕窝、洋酒XO,在银行的食堂用来接待来访领导。
食堂相关负责人证言:“食堂从来没有收到过符行长拿来的鱼翅燕窝,即使给了我们,我们也不会做呀。”
符史峰解释:“鱼翅燕窝是请外面酒楼的师傅在食堂做的,洋酒XO则是倒在普通玻璃瓶里给客人喝的,所以食堂的人不知道。”
银行一司机证言:“案发后,符史峰曾找过我,让我在接受问话时说曾帮他买过5万元的燕窝,其实我从来没有帮他买过燕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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