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安徽省六安市下令关闭城区所有屠宰厂,并对进入城区市场的生猪产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农村所有定点屠宰厂都未能获得准入,致使农村猪肉无法进城销售,全市屠宰企业中仅允许招商引资企业西商集团的生猪产品在城区销售。
为了阻止经营户销售农村屠宰厂的猪肉产品,六安市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和西商集团雇佣包括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内的所谓“执法队”参与执法,多次殴打商贩,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
政府发文设立“准入制度”
2005年8月,六安市政府招商引进肉类加工企业西商集团。双方签署投资协议约定:“市政府在其投产后,关闭城区内其他生猪屠宰厂,确定西商集团为唯一生猪定点屠宰厂,并严格肉品市场准入。”
2006年12月6日,西商集团投产。为了兑现诺言,同年12月27日,六安市政府办公室发文,关闭了六安城区原有的3个合法屠宰厂。
六安市副市长曹国强对此解释说:“六安市城区原有的屠宰厂设施简陋陈旧,不符合国家、省的标准,同时存在定点数量多、设置不合理问题。为了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尽快提高屠宰标准化、机械化程度,统一市场,市政府招商引进大型机械化屠宰企业西商集团。一个城区有这样一个大型屠宰厂就足够了,所以我们关停了其他屠宰厂。”
对此,六安城区原定点屠宰厂职工们感到费解,职工耿劲松说:“城区原3个屠宰厂都是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依法成立的,这些年来未发生一起重大肉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有的屠宰厂生产设施与西商集团一样,也是采取半自动化生产,经政府审批成立的。为什么西商集团一开始生产,这些合法经营多年的屠宰厂就不符合标准了呢?政府规范市场,但不能制造垄断。”
随后,市政府还发文设立了“准入制度”。 2007年1月,六安市制定的《六安市城区生猪产品流通管理办法》规定,“对进入本市城区市场的生猪产品实行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在市城区市场销售生猪产品的屠宰加工企业,必须向市商务局申请登记备案,经审查报市畜禽屠宰管理工作领导组认定,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资质条件的进行登记备案后方可入市销售。”
生猪经营户赵松海等告诉记者,市政府出台流通办法4个多月来,对全市所有依法成立的农村定点屠宰厂都不予市场准入审批。农村定点屠宰厂的猪肉进入市区销售,就会被以“销售非准入屠宰企业生产的产品”为由,处以罚款。
六安市商务局市场运行科负责人宗翔说:“我们出台生猪流通管理办法,主要是为了加强对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农村定点屠宰厂之所以没有获得市场准入,是因为他们没有向商务局提出审批要求。”而农村定点屠宰户们则向记者反映,他们多次向市商务局提出申请,商务局既不受理,也说不出理由。
据六安市金安区食品公司负责人介绍,这个公司从事生猪定点屠宰已有10年,为政府代征了5000多万元税费。现在,市政府强行关闭了公司在市区的两个屠宰厂,造成60名职工全部下岗,加之退休职工165人无生活保障,企业100多万元的资产被闲置。他说:“如果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平等竞争,我们被淘汰无怨无悔,但政府采取行政干预制造垄断,让我们十分气愤。政府不能为了扶持一个招商企业而毁灭多个企业!”
是“安全准入”还是“审批准入”
农村定点屠宰户们反映,《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规定,生猪产品必须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农村定点屠宰厂依法设置,猪肉都经过严格检疫、票印齐全,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猪肉流通条件,为什么政府要限制进入城区销售呢?
宗翔说,流通办法的制定,主要是依据《安徽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第25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制度、追溯制度和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这说明肉品市场准入制度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六安市裕安区商务局一名负责人气愤地说,这是对法律断章取义的歪曲!《安徽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市场准入是指产品质量的安全准入,并不是规定从农村到市区销售需要进行准入审批。这些农村定点屠宰厂工商、税务、检疫、食品卫生等手续齐全,合法经营多年,产品质量完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为什么农民能吃的肉,城市居民就不能吃了呢?
一名市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的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国家生猪管理条例并没有规定农村定点屠宰的生猪进入城区销售还需要审批。只要票印齐全,检疫合格,就应该允许销售。说实话,我也认为市政府的规定阻碍了城乡商品流通。”
生猪经营户们认为,政府应该让生猪市场形成公平竞争的环境,合理分配利益资源,而不能让一家企业垄断,否则就可能让垄断企业产生暴利,侵害消费者权益。
企业“执法队”横行市场
农村生猪经营户们告诉记者,自流通办法出台后,他们就不能进入城区销售了。否则,就会遭到西商集团雇佣人员的殴打和市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的处罚。
2月27日,生猪经营户杨伟像往常一样,6时从金安区城北屠宰厂批发300多公斤肉,到市金桥花园菜市场卖。
“刚到市场,突然有20多人带着铁棒和刀冲进来,砸坏了我的运肉车辆,并对我殴打,强行抢走猪肉。”回想起那次遭遇,杨伟仍感后怕,“我当时以为是遇到抢劫了,就立即打电话报警。事后才知道,他们是西商集团的协管员。这些人把猪肉送到了市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第二天,我被以‘销售非准入屠宰企业生产产品’为由,处以600元罚款。”
“我批发的是定点屠宰厂的肉,检疫合格、票印齐全,在这里合法经营了好几年,从没有被处罚过。为什么西商集团一投产,我们都成了非法经营者了呢?”杨伟百思不得其解。
生猪经营户赵松海告诉记者,3月6日他在城区销售农村定点屠宰场的猪肉,也遭到西商集团雇佣人员的殴打,并被市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以“销售非准入屠宰企业生产产品”为由,处以1800元罚款。他向记者出示了市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的罚款收据。另外多名经营户也向记者反映了遭西商雇佣人员殴打以及被处罚的遭遇。每次西商雇佣人员在市场上打、抢,市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执法人员都尾随其后,不予制止。
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区分局查明,4月18日6时,个体屠宰户陈茂周、金永贤等4人到百花市场送猪肉,市畜禽屠宰综合稽查执法大队3名队员带着西商集团聘用的十几名“执法稽查大队协管员”,在百花菜市场进行生猪管理稽查。当西商集团雇佣人员对陈茂周等4人送的“非准入销售猪肉”进行收缴时,遭到陈等拒绝,双方发生冲突,均有受伤,其中陈茂周背部被西商的协管员连砍3刀,造成轻伤,凶手已被刑拘。
据裕安区分局治安大队队长金建民介绍,从此案的调查情况看,市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和西商集团聘用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粗暴管理市场,是导致此案发生的直接原因。参与此案的11名西商集团聘用人员中,有8人被公安机关处理过,有的是刑满释放人员以及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他们以“执法稽查大队协管员”的身份参与执法。今年以来,已发生多起协管员殴打致伤生猪经营户事件。
为此,夏红等经营户将六安市畜禽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六安市畜禽屠宰综合稽查执法大队告上法院。据他们的代理律师张春茂介绍,目前,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时,被告提出和解。被告目前基本认识到处罚依据不足,自愿提出退还罚款,撤销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