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安徽和县举行第三届蔬菜博览会。开幕式后,举行了有4万人观看的大型文艺演出,不仅请来数位明星“大腕”捧场助阵,还采取行政推动方式发售“入场券”至县直单位、镇村和企业。会前,组委会办公室还专门下发了一份会场纪律通知,要求各镇、县直单位观众要始终保持“旺盛热情”,每个节目演员上下场时要热烈欢迎、鼓掌。
据《法制日报》报道,该县是按照“声势大、密度强、影响广、效果好”的要求,策划这次蔬博会的,应邀前来助兴的明星有李双江、杭天棋等。但当地群众却认为,政府耗费巨资举办这样的大型活动,老百姓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实惠。
这场顶风“追星”事件,说明有关部门的禁令在有的地方成了“橡皮泥”。
去年9月1日,全国统一实施了新修订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对“公款追星”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今年4月,国务院纠风办再度要求,政府节庆活动不得邀请演艺明星,不得拉赞助、搞摊派,增加基层和企业负担。和县的“追星”行为,明显地违反了国务院纠风办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属于顶风违纪。据报道,这次演出会场A、B区主要采取赠票和行政推动发票方式发至县直单位、镇村、企业。这样的发票方式,不能排除是乱摊派行为。
和县“追星”的荒唐之处,还在于滥用“红头文件”。在组委会办公室下发的纪律通知中,明确要求观众“热烈鼓掌”。场内4万名观众,在演员上下台时整齐划一热情鼓掌,自是一道难得的“风景”,但一场演出成功与否,并不是一纸通知所能规定的。出台通知要求观众热烈鼓掌,难免是滥用权力强人所难,结果自然会引起观众的反感。
按理说,一些地方为了搞活区域经济,适当搞点宣传活动,树立形象,提高知名度,本来无可厚非。对和县这次蔬博会,我们不能否认其推动发展蔬菜产业的动机,但违反规定搞明星演唱会,搞“政府请客、百姓埋单、明星发财”的游戏,凸显的是组织者法规政纪观念的淡薄,以及发展思路的失当。他们以为,花点钱,把场面搞大,气氛搞热烈,就是人气旺了。殊不知,一个地方的发展,靠的是政策、文化及软硬环境的不断完善。不在优化投资环境、培育产业根基上下功夫,企图靠举办“追星”活动一夜成名,一时热闹背后难免事与愿违。
“公款追星”积弊已久,要使其寿终正寝,非一朝一夕之功。如果不强化各级人大和审计部门审查、监督政府预算的权力,扎紧公共财政的钱袋子;如果不加强对节庆活动的审批管理,如果不引入问责机制,对违规活动的决策者组织者予以责任追究,那么严肃的禁令势必成为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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