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向商户免费发放太阳伞。
新闻回放 为美化县城市容市貌,6月4日,乐东城管局下发通知,要求县城范围内各店铺、个体户商贩统一使用由城管局购置的红色太阳伞,以求做到“统一使用、统一管理”。规定日期内不使用新伞者,城管局将采取措施强制使用。摊主们认为,新伞价格偏高,遮阳效果差,而且存在明显的质量瑕疵,城管局的行为,是想借整治环境之机敛财,是一种“强制消费”的霸权行为。为此,他们将情况向本报反映,要求媒体给予监督。
诚恳接受监督,知错就改,本报6月13日《乐东城管强令摊主统一换太阳伞》的报道引起了乐东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该县领导表示,城管要求“统一”、“强制销售”太阳伞的行为,“是一种不好的现象”,应立即予以制止。务必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积极整改,户外太阳伞免费赠送给商贩。
报道引起县委领导重视
6月13日,本报《乐东城管强令摊主统一换太阳伞》的报道见报当日,乐东县委书记吴井光获悉情况后,立即给乐东县政府分管城管工作的石春海副县长打去电话,要求其派人调查了解情况。随后,吴书记又打电话给乐东县城管局万小聪局长,了解情况之后即明确要求,诚恳接受社会监督,知错就改,加强和群众的思想沟通,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工作,积极进行整改。
据悉,吴井光书记还专门听取了县政府有关负责人推行“太阳伞”一事的工作汇报,随后当场表态,城管要求“统一”、“强制销售”太阳伞的行为,“是一种不好的现象”,应立即予以制止。推行太阳伞,一定要考虑到下岗职工和困难家庭户的利益,务必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6月18日上午,在吴井光书记、黄嘉琪县长的亲自过问下,乐东县政府于当日上午9时许召开了专门会议,着手研究解决问题。要求城管局就“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加强队伍建设”等内容,进行积极整改。
政府买单免费送太阳伞
据悉,6月18日上午专门会议之后,乐东县城管局即紧急召集全局工作人员开会,研究落实专门会议的整改精神。
会上,城管局有关负责人做了检讨。
市场脏乱差,管理不规范,城管局在整治市容环境,推行户外太阳伞过程中,工作人员没有耐心细致地做群众的思想工作,最后引起了部分群众的不满。随后乐东城管局就“推行太阳伞”所犯错误进行了认真反思总结。
针对城管提出的除了给困难户送太阳伞外,其余的太阳伞可以让商贩自愿来购买的想法,吴井光书记明确指出:城管不是商贩,没有卖太阳伞的权力。昨晚,乐东县委县政府决定:城管500把太阳伞由政府买单,统统免费送给县城的商贩。
破烂的太阳伞确实可能影响了乐城的市容市貌。城管局整治市容环境,出发点没错,但决不应该借机“敛财”。“犯错误不要紧,怕就怕在一条道走到黑,城管局知错能改,大家应该谅解”。乐东县一位个体户称,城管队员态度诚恳地认错,而且知错能改,上门宣传解释后,她会尽最大力量,配合政府作好整治后续工作。
56户商贩已领太阳伞
坚持以人为本,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为群众办好事、实事。乐东县委、县政府就后续整治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
6月18日下午,10名城管队员上街宣传的同时,挨店挨户统计了持有《下岗证》的个体户商贩,总共32人;没有《下岗证》的困难户商贩,总共116人。免费赠送将坚持社会困难户优先的原则。记者获悉,6月19日下午,免费赠送工作开始,困难个体户商贩罗究云领到了第一把免费太阳伞。截至发稿前,已经有56名用户从城管局领取到了免费太阳伞。其余的太阳伞也将很快免费发放。
县城主要街道设立举报箱
县城管局在加强市容环境整治,推行户外太阳伞过程中,引起部分群众的不满,这与城管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比较简单有关。工作态度不好,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强制推行会伤害群众的感情,群众因此而产生抵触情绪,影响工作开展。乐东县一位人士认为,城管工作人员直接面对面地和群众打交道,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的优劣,不仅影响到市容市貌建设的质量,同时也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
暴露问题,积极整改,才是应有姿态。万小聪局长称,为落实专门会议的整改精神,城管局内部成立了整改小组。每天下午正常工作结束后,整改小组即召集开会,就推行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反思,并查找发生错误的根源。
“群众利益要放在第一位”,这是一切工作的前提。要讲究工作的方式方法,做到更加文明执法,规范化执法。整改小组提出了要求。
记者了解到,与此同时,乐东城管局在乐城主要街道,设立了公开举报箱,同时向社会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发现“不规范、文明”的执法行为,群众有权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