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6月27日正式发布了股指期货《交易规则》,其配套《实施细则》和《违规违约处理办法》也于同日发布。同时发布的还有《结算细则》、《结算会员结算业务细则》、《会员管理办法》、《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信息管理办法》和《套期保值管理办法》等共计9个文件。这是股指期货准备工作中的阶段性成果,标志着中金所的规则体系和风险管理制度已经初步建立。
笔者统计了一下,上述9个文件的字数加在一起总计高达7万多字,因此,对许多普通投资者来说,研读这些文件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这里我们给大家简单地解读一下这些规则和办法,回答普通投资者最为关心的几个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搞明白究竟什么是股指期货。根据定义,股指期货的全称为“股票指数期货”,是以股价指数为依据的期货,是买卖双方根据事先的约定,同意在未来某一个特定的时间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进行股票指数交易的一种标准化合约。
上面只是概念化的定义,说的比较抽象。具体来说,股指期货就是一种标准化合约,这种标准化合约有价值和交易价格,可以在期货交易所进行买卖。与商品期货不同的是,股指期货的标的物是股票指数而不是具体的商品。根据《交易细则》的规定,最先推出的股指期货的标的物是沪深300指数,也就是说,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最先推出来的第一个股指期货产品将是沪深300股指期货。
沪深300股指期货如何买卖呢?显然我们需要先知道它的交易价格,也就一张沪深300股指期货标准化合约的价格。由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中并没有关于首张股指期货合约的具体规定,因此我们只能根据这些规则简单的推算一下。《交易细则》中规定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乘数为每点人民币300元(这一数值选取综合了风险大小、市场规模和投资者参与程度等多方面的因素),按照昨天沪深300指数收盘报价4040.48点计算:
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规模(即合约的价格)=4040.48(沪深300指数点)×300元=1212144元=121.2144万元。也就是说,一张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价格为121.21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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