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焦点
收钱是受贿还是人情往来?
庭审中,审判长问郭正安对公诉人指控其涉嫌受贿33万元的犯罪事实有无异议,郭正安先是沉默不语,审判长称“有没有意见,必须得说”,郭正安开口说“部分情节不属实”。
郭正安说,某公司老总所送的6.8万元,郭正安坦承钱是收了,但这是一般的人情往来,还称跟他是亲戚关系,并没有为他谋利益,不能算是受贿。但公诉人当庭反驳,“送这么多现金给你,你觉得正常吗?”
供认部分事实是否算自首?
公诉人称,郭正安在侦查机关接受调查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且认罪态度较好,符合自首构成条件,但郭正安当庭否认部分指控事实,公诉人希望法庭考虑后裁决。
郭正安的辩护律师认为,今年3月14日,武昌区反贪局通知郭正安接受调查,郭到案后,交代了其担任蔡甸区建设局局长期间的受贿事实,此外郭正安也向武汉市反贪局交代了受贿事实,应当认定为自首,郭正安也恳请法庭从轻处罚。
率先向灾区捐款是否算立功?
郭正安辩称,今年四川发生地震时,他还在看守所内,得知消息后他委托家人主动捐款1000元给地震灾区,希望能对社会做点事情。郭正安一再称他是该看守所最先捐款的,捐款占总额的七分之一,希望法庭认定为有立功表现,对其从宽处理。
此外,郭正安的辩护律师还称,案发后,郭正安退出26万元赃款,恳请法庭酌情考虑这一情节。审判长表示,法庭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将综合考虑后予以判决,将择日宣判。
◇郭正安其人
2007年,郭正安被评为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称号,曾在蔡甸区建设部门提出“一站式办公”,要求做到“你的事我来办,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只能说怎么办,不能说不,不能像吃了摇头丸似的,更不能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要严处吃、拿、卡、要行为”。“郭正安在蔡甸区确实做过一些事,但“在与开发商打交道时,经不起金钱的诱惑,最后栽了跟头”,旁听席上有人对郭正安的落马表示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