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12月17日电(方列 李骎)身为派出所协警,不协助执法,反而在查赌时以带往派出所处理相要挟,索取赌博人员财物后予以放行。近日,经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温州市区某派出所协警潘某、李某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在该区法院开庭审理。
今年8月6日晚,温州市区某派出所一协警组组长潘某带领组员李某及金某、徐某(均另案处理)巡逻时,接派出所指令,前往辖区内一宾馆查看是否有聚众赌博。当潘某、李某等赶到该宾馆702房间外,看到有5人正从702房间出来,就拦下该5人带入702房间查看,结果发现房间里有很多扑克牌, 5人又随身携带了2万余元现金,显然系赌博现场。
看见那么多现金,李某等人心生贪念,觉得这是个捞钱的机会,于是潘某用对讲机向所里虚假报告称“打双扣,人已散了,没事了”,随后潘某、李某以将赌博人员带往双屿派出所处理相要挟,在潘某默许下,由李某出面与徐某等五人商谈“私了”事项,最终从5名赌博人员处索取人民币12000元后对该5人放行。事后,李某将2000元人民币予以藏匿,将其余10000元人民币交给潘某,由潘某决定并经手瓜分该10000元,其中潘某、李某各分得3000元,金某、徐某二人各分得2000元。
经办此案的检察官认为,潘某、李某身为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滥用职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声誉,同时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应当分别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