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艺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艺林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先后5次行贿(重庆)市规划局原副局长、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梁晓琦,金额高达680万元。昨日,记者从永川区检察院获悉,永川区法院以单位犯罪一审判处艺林公司120万元罚金,判处总经理冯宝生、北京分公司执行总经理王炜8个月有期徒刑。
据悉,艺林公司为了在重庆大剧院玻璃幕墙工程招投标中能顺利拿到工程,2007年10月,王炜从冯宝生处拿了一张存有30万元的工商银行卡,买了一幅字画,并把银行卡装在字画内,在请时任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梁晓琦吃饭时,将字画和卡送给了梁。同年12月,艺林公司如期收到了邀请招投标通知书。为了增大中标希望,经艺林公司相关领导决定后,王炜办了两张交通银行卡,每张50万元,共计100万元,放进为梁订做的新西服口袋里,一起送给了梁晓琦。2008年元月初到开标前一星期左右,艺林公司又将存有250万元的银行卡分别送给了梁晓琦。
2008年1月22日上午,重庆大剧院玻璃幕墙工程招投标正式开始,再次打了300万元在梁晓琦的工商银行账户上。得知梁晓琦出事后,冯宝生等人设法处理这680万元行贿款,以掩盖事实真相,于是,他们按照送钱给梁晓琦的时间、金额,补足了4张借条,全部以技术设计咨询费出具,并再三交代,如果检察院问到也一定要统一口径。之后,艺林公司还分别给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市检察院去函,称给梁晓琦的680万元是设计费和咨询费,而不是行贿款。据了解,梁晓琦因受贿1500多万元,在去年11月12日被市一中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