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好,非常感谢叶檀,刚才叶檀给我们讲了两个启示,一个是市场和行政要分开,一个是竞争和垄断要分开。我们不妨再来看看国泰君安它这个第一二三大股东都是谁,第一大股东是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是中央汇金公司,第三大是深圳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换句话说,这是一家国有性质证券公司,那这种情况下,为什么股东没有对他们的薪酬进行管理。
王锡锌:
股东对薪酬应该是要有一个制衡的,我们讲高薪其实通常意义上,高薪本身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概念,所以如何来定这个企业高管的薪水,首先是要有一个相应的独立的机构来定,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们说了,国企这一块国有出资人的代表在高管的薪水界定过程中,它的话语权应该说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存在这样一个重要的话语权的缺失,所以导致的结果是什么,很可能就是我高管自己给自己定性,所以这不是一个道德问题,很可能更多是一个体制性缺失的问题。
主持人:
我们从奥巴马的”限薪令”里面可以学到什么?
王锡锌:
奥巴马的”限薪令”实际上强调的是道德,这是道德和企业家的责任,另外一个在它的政策执行的过程中,需要有一种细节化的可操作的,比如说信息公开,全社会的监督,对我们国家来说,企业高管的高薪问题,特别是国有企业高管的高薪问题,我比较同意叶檀刚才分析中的一个观点,就是我们讲的高薪是否合理,是需要看你所获得的高薪和你的经营绩效有没有关系,那么在中国,目前的这种体制很难去分清楚我的企业盈利、我的绩效到底是我的经营管理有方,还是因为体制给了我这样的利益,既然你不能分清的话,那么许多高薪你就很难界定是否合理,就很难不让公众去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