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规土局、房管局日前公布了《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市民意见的结果。从结果来看,有86.9%的市民愿意购房;不少网民和专家学者认为,经济适用住房虽然会对附近商品住房的价格产生一定影响,但不会对本市整体的楼市房价造成很大冲击。
在《办法》总体评价方面,绝大多数市民对建立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持肯定态度,在3400多条反馈意见中,仅有20余条持相反意见;对照拟订的准入条件后,有86.9%的市民愿意购房。
市民反馈意见中,64.7%集中在经济适用住房的准入条件方面,统计结果显示:对户籍年限,认为户籍年限规定合理的占37.4%,认为较长的占29.6%,认为较短的占18.8%。此外,还有部分市民对按政策返沪的人员、新上海人和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个区(县)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收入标准,认为人均月收入2300元合理的占40.7%;认为太高了或有点高占17.5%;认为偏低的占36.5%,主要感到这个标准还不能满足“夹心层”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