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1日讯
国家投资4万亿拉动经济增长,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云龙担心的是,“4万亿”可能带来的职务犯罪,所以他建议提前预防。
工程项目派“反腐联络员”
陈云龙指出,重大工程是职务犯罪多发、高发的领域,特别要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例如,去年12月份,针对省“三个千亿”工程建设,浙江省检察院联合省发改委、省监察厅和省审计厅等4个职能部门,出台了《在“三个千亿”工程建设中开展预防职务违法违纪工作意见》,由四个职能部门的领导组成“三个千亿”工程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由各单位各业务处室负责人组成;同时,在“三个千亿”具体工程项目的相关负责部门,各确定一名纪检监察(审计)部门人员,作为该项目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联络员”。通过这样完善的领导以及办事机制,及时了解掌握预防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预防工作的意见和措施,积极有效地开展职务违法违纪预防工作,保障重大工程项目资金的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
在浙江“三个千亿”之前,完成的“五大百亿”工程,正是因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得好,迄今为止,发现问题予以查处的仅六人,比例大大降低。这也为我们进一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
建议推广浙江模式
“此次国家4万亿投资,将启动大量重大工程项目,在预防职务犯罪上,也可以借鉴浙江做法。”陈云龙说。
浙江做法,概括地说,就是“一保障四完善”。一保障,是建立一套保障机制,包括设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预防职务违法违纪工作网络机制、预防职务违法违纪的责任机制、工程建设项目的信息共享机制、工程建设项目的督查考核机制。
四项制度完善包括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在重点部位的预防监督制度、完善对工程建设单位落实预防职责的督导制度、完善配合协助工程建设单位的预防宣传教育制度。
其中,完善重点部位预防监督机制,在工程招投标环节中,运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作为开展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市场主体监管的必经程序,防范为争项目、争资金、争合同出现行贿、串标、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纪行为。对在工程建设中发生违法犯罪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表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