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重庆3月20日消息 (记者刘湛) 据重庆市财政局消息,在尘封了十年之后,“地方债”再一次被启用。经国务院批准和财政部核定,在全国2000亿元的地方债总盘子当中,重庆拟发行58亿元地方债券。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拟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为3年期,利息按年支付,利率通过市场化招标确定,由财政部代理发行。个人可购买债券,并且对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
按照国务院的相关要求,市财政局已编制了“2009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将提请3月24日召开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一旦《方案》获批,即可向财政部正式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对相关资金投向安排的要求,结合重庆市实际,58亿地方债发行筹集到的资金拟用于三方面:中央投资项目地方配套8亿元、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资本金20亿元和主城区危旧房改造工程30亿元。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地方政府债券类似于记账式国债,在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利率水平上与国债没有什么大的区别。债券发行后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上市流通。
需要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各省地方债利率有可能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