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锁家里了!”昨日,信阳市河区金牛山管理区飨堂社区七组村民许德成给记者打电话说,因为没钱付民工工资,他和妻子被几名民工锁在家里。
当日上午,记者来到许德成家,院子里有几名男子,房门被一根铁链锁住,一名女子扒着门缝向外看(如图),许德成也在屋内。
民工们说,许德成是原承包叶信高速公路第15A段三处桥涵工程的老板,“欠我们50多万元工钱”。
“我也没办法。”许德成扒着门缝,委屈地说,当初,他是从顾祖祥手里承包的工程,而顾祖祥又是从陕西路桥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陕西路桥)叶信高速公路第15A段项目部承包的。工程验收合格后,顾祖祥及陕西路桥不给他钱。
2006年8月,许德成将顾祖祥及陕西路桥告上法庭。2008年10月16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判令顾祖祥向许德成支付工程款1.38万元,陕西路桥向他支付110.62万元,“判决早已生效,但他们仍不给钱”。
中午12时,经人协调,许德成保证,钱一执行回来,马上付给民工,民工才将门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