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26日,卫生部组织开展了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抽查工作,对全国16个省、直辖市的医疗安全和血液安全进行全面督导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活动抽查工作是卫生部于2008年12月开展的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的第三阶段。抽查重点是近期重大医疗安全事件暴露出的重点医疗安全环节和医院感染管理、急诊科、新生儿病房、麻醉科、手术室、重症监护室等部门。抽查共分8组,分赴16个省、市,对48家医疗机构(省级三级医院、省会城市以外设区的市级医院、县医院各16家)进行督导检查。
卫生部马晓伟副部长在4月17日的专家培训会上指出,通过此次专项抽查,要查找医疗工作中的隐患,通过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医疗安全事件发生。
检查结果显示,通过开展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各医疗机构普遍提高了医疗安全意识,建立健全了医疗安全监督、分析、评价和改进机制以及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置机制,制定了防范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的相关措施,形成了比较健全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体系,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