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每推行一项公共政策,最直接的受众就是人民群众,这项政策实施得好不好,该如何改进,民众最有感知力,也最有发言权。因此,改变单一的评估主体,让普通公众参与政府考评,是保证政府绩效考评制度走向完善的必备步骤。
中国政府绩效管理研讨会日前在北京召开,众多专家认为,政府绩效评估导向要以公民为中心,百姓满意度应成为政府绩效考核的“终极标准”。(见4月27日《中国青年报》)
建设法治、高效、透明的服务型政府,不能缺失绩效考核。民众通过税收投入资金,是为了让政府花更少的钱,生产出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绩效评估的价值在于追求人民满意,目的是促进政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因此,改变单一的评估主体,让普通公众参与政府考评,是保证政府绩效考评制度走向完善的必备步骤。
发轫于英美的政府绩效考评制度,旨在提高政府效能,强化政府的公共责任意识,如今这一管理模式已经存续30余年,受到了世界许多国家的普遍认可,而我国已有1/3以上的省区市探索并施行了政府绩效评估制度。但揆诸地方政府自发的绩效评估,尚存在过于追求GDP忽视民生、评估主体单一、评估机制不健全、未与问责相结合、法律规范不足等诸多缺憾。
要想人民满意,绩效评估首先要算好民生账,应更多考量民生指标,包括就业率、工资增长率、物价控制率、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水平、社会治安、生活居住环境等内容。民生指标有利于各级政府摆正公仆位置,真正树立民生第一的政绩观,还能“逼”那些重视民生不够的政府部门改进作风,完善服务,把老百姓的事办好。
要想人民满意,关键还得让人民群众评议。政府每推行一项公共政策,最直接的受众就是人民群众,这项政策实施得好不好,该如何改进,民众最有感受,也最有发言权。但是,由于政府绩效考评制度尚未全面引入民众参评,或者说民众评估只是点缀,成了一些地方政府作秀的道具,不能对政府官员的仕途进退有实质性影响,这就使得政府绩效考评仍然是自上而下的单一评估。其弊端显而易见:官员引得民怨沸腾,但照样官运亨通,原因就出在民众无法决定他的乌纱帽,而他的“政绩”是由上级评价和认定的。再比如,前些年“惟GDP论”导致大面积污染事件频发,但经济搞上去了,民众的哀怨评价和痛苦处境,无法阻碍“惟GDP论”的官员的升迁。
政府绩效考评引进多重的评估主体,这是许多国家的普遍做法。据报道,美国为了克服单一的考评机构带来的诸多缺陷,施行了三个层次的评估机构:一是上级机关;二是政府自身;三是民间机构。不同的评估主体会从各自不同的视角出发,避免了因从单一思维模式出发而导致的评估片面的情况。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上级机关进行评估的同时,强化民众对政府绩效进行评估,乃至于将更多的独立第三方加入评估,诚是一种可以实践的思路。
当前,我们正在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着眼于社会发展,为人民谋求幸福生活。法治政府着眼于治官、治权,保障公民各项权利的实现,确保行政权力的规范行使。两者的终极指向就是一切为了公共利益,“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答应不答应、人民赞成不赞成”就应该是评判政府绩效的原点、重点和原则。(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