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8日电题:从“上访”到“下访”:中国强调信访制度日常化释缓社会矛盾
新华社记者 季明 李云路
上海市浦东新区的区领导不久前拿到了一份《2009年调研信访突出矛盾工作方案》。根据方案,他们要在今年11月前完成对区域内8个信访矛盾突出点的调查研究,并推动化解矛盾。
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4月转发《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定期组织干部下访的意见》、《关于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意见》等三个文件后,中国各地纷纷对现行信访制度加以完善,尤其对“干部下访”做了更为严格而明确的规定。
江西省规定,地级市党委、政府部门和省直部门负责人,每季度必须安排一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县委书记、县长每月必须安排一天时间接访;市、厅领导每年每人至少化解重大疑难信访案5件,县领导每年每人至少化解重大疑难案8件。
湖北省从去年3月开始省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信访人不停访息诉不放过”的原
则,力争使信访人能得到一个基本满意的“说法”。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政治学专家刘昀献教授说,中央新制定的这三个文件,是对国家信访制度的一次重大调整,“其中最大的亮点是将领导接访、干部下访确定为规定动作,并提出最低标准,从而为实现信访由群众上访到干部下访的转变,提供了制度化保障。”
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中国,各种矛盾也在不断地积累。除司法体系外,信访一直是老百姓反映心中诉求、维护合法权利的重要渠道。
“选择在此时出台干部下访的制度,既有长远考虑,又是现实需要。”刘昀献教授说。
上海一名政府官员告诉记者,2009年的信访工作既面临着动拆迁矛盾等历史遗留问题,又有因为近期多项重大工程建设“齐头并进”而引发的矛盾,再加上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的劳资纠纷、劳动合同纠纷、投资经营纠纷等矛盾增多,“化解信访矛盾的压力可以说是空前的”。
上海社科院当代中国政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杰说,在各种社会矛盾有可能集中出现的时间节点上,中共要求领导干部定期下访,将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是中共近年来重视忧患意识执政风格的延续。
“中国人生活在一个民意日益聚集的时代,在这个越来越重视民意的国家,有理由对于上访群体作出必要的权利保障承诺。”刘杰说。
更多的从源头着手释缓信访矛盾发生的政策措施正在各地积极探索之中。上海浦东新区去年通过公开动迁法律文书、政策口径,邀请群众代表和律师参与,执行动迁政策前后一致等措施,创新“阳光动迁”模式,结果在去年动迁的15614户居民中,没有发生一起赴京上访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