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6月10日消息(记者陆敏)今天下午,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该意见的征求意见稿于5月22日发布,6月5日结束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间,有意见认为,目前多数投资者只有一个帐户,但是也有个别投资者有多个帐户,比如,按照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的规定,证券公司每500万元注册资本可开立一个自营帐户,证券投资基金每租用一个基金交易专用席位可开立一个账户等等,这就存在一人(机构)多户情况。
为使股份分配能够有效地向有申购意向的中小投资者倾斜,更好地体现公平原则,应当明确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账户申购新股。
根据反馈意见的建议,证监会对指导意见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完善,为澄清疑虑,在近期改革措施部分,进一步明确“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申购新股”的要求。关于账户问题,证监会于2007年对账户进行了专门清理,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成效,对各方在账户的使用和管理上有明确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