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期:张海超的姐姐:作为单位来说,他给你提供的那些东西以后你鉴定上是尘肺,他们对你们要负责的,他们这些黑心的公司,他自证其罪就不可能的事情。
解说:在张海超多次反映后,2009年5月25日,郑州市职防所为他出具了诊断结果。但让张海超难以理解的是,诊断结果与他在各大医院诊断为尘肺的结论不同,而是“无尘肺0+期合并肺结核”。
同期:河南省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业务科科长光在省:
记者:无尘肺零加合并肺结核,到底是有尘肺还是没有尘肺呢?
光在省:没有尘肺。
同期:张海超的姐姐:
记者:说他不是尘肺的这个结果对病来说意味着什么?
张海超的姐姐:意味着求治无门。
解说:无尘肺的结论让张海超一家人遭遇巨大打击,按照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现实情况,这个结论不仅意味着他不能进行工伤索赔,更残酷的是他甚至无法得到有效的尘肺病治疗。
同期:张海超:有效治疗尘肺这种药在职防所就是一个独门生意,你在别的地方再多钱也买不到。
记者:在大医院三甲医院也买不到吗?
张海超:买不到,比如说北京协和或者是郑大一附院或者是胸科医院这都是大医院了,就拿再多钱人家这儿没有。
同期:河南省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消化内科副主任医师程哲:
记者:我们医院有针对尘肺治疗的药物吗?
程哲:没有专门针对尘肺本身治疗的药物。
解说: 2009年6月9日,张海超找到职业病鉴定委员会,准备递交鉴定申请。但当他找了一圈后发现,职业病鉴定委员会就在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内办公。
同期:张海超:他那个工作人员我不知道怎么安排的,我在下边也见那个工作人员,在上面还是在那个屋。
记者:那个部门接待你的都是一个人?
张海超:不是一个人,反正工作人员都是来回串,我也闹不清楚到底是什么。后来里面一个工作人员说,我那天没敢做鉴定,他说在我们这儿再做鉴定,我们自己推翻自己结论不好办。也就是说,让我们自己手打自己脸不好办。
解说:工作人员的暗示,让张海超非常担心。他最终放弃了职业病诊断结果鉴定,接受开胸肺活检手术。这一惊人举动经媒体广泛报道后,引起了卫生部的高度重视。7月24日,卫生部督查调研张海超尘肺病诊断事件,7月26日,明确诊断张海超为“尘肺病Ⅲ期”。7月28日,中共郑州市委作出决定: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所长李磊停止工作接受调查,副所长李国玉被免职,新密市卫生局副局长、卫生防疫站站长、卫生监督所所长耿爱萍被撤职。7月30日,郑州市卫生局宣布张海超的4名工友也被确诊为尘肺病。7月31日,张海超工作过的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被罚款25万元。同一天,卫生部在其网站上发出《关于开展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现状调查的通知》。8月4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开胸验肺”事件中漠视劳动者生命健康的行为都应严处。
同期: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授苏万寿:
在现阶段你要求企业让用人单位来自律,通过自律的方式来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这种想法没有制度的约束是非常荒唐和可笑的,也是非常幼稚的。它是法律上存在着明显的漏洞,存在着明显的弊端而导致这样的结果。也就是说整个张海超事件,涉及到背后所有的这些患职业病的,要想得到保护的,都要通过这样一个程序,这个程序都是他们不可逾越的一个非常大的障碍。所以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对法律的规定、对程序到设置进行修改。
黑转:
张海超家院子的全景
字幕:张海超的尘肺病工友
解说:8月1日,当我们再次来到张海超的家,小院里站满了张海超的工友,他们希望张海超事件能给他们带来一丝曙光。
同期:张海超的工友:
记者:你是2006年检查出来有这个病,到2009年,已经3年了,还没有开出证明?
工友1:我们一直跑,他不愿意解决。
记者:你争取了几年呢?
工友2:1年多
工友3:我拿到了,但是没用了,人不在了。
解说:根据卫生部统计,2001年底,我国累计发生的尘肺病人数,就已经超过世界其他各国同类病人的总和。而职业病患者维权之路,却充满艰辛。张海超“开胸验肺”,也仅仅换来职业病诊断的第一步,后边还有各种复杂的程序,在等待着他。
新华社记者魏莘:随着河南省卫生厅、郑州市委市政府等相继对“开胸验肺”事件中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开胸验肺”事件似乎已告一段落,但该事件暴露出的职业病防治领域的问题,再次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张海超的成功是偶然的,但要防止这类事件再次发生必须对职业病诊断制度来一次“开胸验肺”。感谢收看《新华纵横》,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