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长眼里的“省管县”
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省管县以后,现有的市一级领导去留何地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肖强| 北京报道
2009年8月1日,中国首部推进“扩权强县”的省级政府规章——《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正式实施,443项审批权限被一次性下放给县级政府。
此前的6月22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为财政“省管县”改革提出了具体时间表:2012年底前,力争在全国除民族自治地区外全面推进财政“省管县”。
上溯到2008年3月18日,温家宝总理曾感叹:“一个国家的财政史是惊心动魄的。”“在今后5年,我们要下决心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让人民的钱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
中国的财政体制甚至行政体制改革正在各省市全面展开。
“省管县”的经济根源
从上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推行“市管县”的行政体制开始,浙江就一直延续“省管县”的财政体制。浙江省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蓝蔚青向《瞭望东方周刊》介绍说,今年8月浙江新一轮“强县扩权”实际上是历次“省管县”改革的自然发展。
1992年,浙江扩大了13个经济强县(市)部分经济管理权限,1997年,萧山、余杭试行享受地(市)一级部分经济管理权限。2002年,浙江省政府决定“强县扩权”,按能放都放的原则,将313项原本属于地级市的经济管理权限下放给20个经济强县(市、区)。随后又把省一级的审批事项从2500多项减少到800多项。
2006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又决定将金华市16项管理权限以延伸机构方式、115项管理权限以委托或交办方式下放给下属的义乌市,扩大义乌市472项原属省级部门的管理权限。
“这几次‘强县扩权’使经济强县的经济管理权限几乎涵盖了省、市两级政府经济管理权限的所有方面,事权和财权趋于统一。”蓝蔚青说,“省管县”的体制优势,“促进了浙江县域经济的发展,使浙江在全国第一个消灭了贫困县,目前在全国‘百强县’中占有30席,所有县的财政收入都已上亿。县域经济成为浙江省的一大亮点,长期以来大致占全省经济总量的70%左右。”
到底是省管县体制促进了县域发展,还是县域发展促成和巩固了省管县体制?温州瑞安市副市长陈林对《瞭望东方周刊》说:“两者兼而有之。”由此需要提醒那些陆续跟进“省管县”的省份,浙江县域所展现的活力,有其深层原因。
陈林分析,改革开放之前,由于战略上的考虑,中央在浙江特别是浙南地区极少投资,浙江省、地、市安排在县级的投资也很少。那个时候的经济管理和控制关系,主要依从所有制上的隶属关系,而这种隶属关系又大都是经由投资形成的。于是,浙江县域,这些计划经济下的薄弱部位,由于少有依赖和束缚,反而容易成为市场经济的先发地区。这个态势早在80年代中后期就已经比较明显了。如温州模式真正的发祥地不在温州市区,而是在温州、瑞安周边的一些村镇。
浙江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甚至到上世纪90年代还有很多戴着“红帽子”,但它们充其量只能挂靠到县、乡的某某部门单位。“如果要求挂靠到市里、省里,人家也不敢收啊,更管不过来。”陈林说,这样一种经济发展格局,对于财政收入、分配和结算格局有着深远影响,使得县、市、省的博弈中,重心不致过于失衡。“省管县”体制由此能够形成,并稳定下来。
陈林介绍,多年以来,瑞安作为浙江经济强县(市)之一,较早和较多拥有了一些“地级”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财政上直接对省结算。瑞安所属的温州,对下辖的几个县(市)最重要的权限,恐怕还是在干部管理上。副县级以上干部的考核、调配是温州市委管理。至于一些党政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关系,就不是那么“紧”和“强”了。
“地级市与所辖县市既然有上下级的关系,就经常是会议传达会议、文件转发文件,还经常有这样那样的检查评比交流考核,上上下下都是不胜其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