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福州8月31日消息(记者陈定川)一起特大跨国组织偷渡案日前在福建终审,8个“蛇头”分别被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到9年,罚金2万到8万元人民币。
据介绍,这个团伙五年间组织了120多人偷渡前往欧美国家。2007年12月28日到29日,福州边防支队根据举报,在各方配合下破获了这起特大跨国组织偷渡案,摧毁境内外相勾结的组织偷渡团伙3个,先后抓获涉案人员142名,其中涉嫌偷渡组织者34人,偷渡人员108人。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对这起特大跨国组织偷渡案中8名被告人进行了终审判决,依法驳回被告人提出的上诉,维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原判。主要组织者柳某、陈子某、陈身某3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6年和5五年,并处罚金8万元、6万元和5万元人民币。其余5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到5年不等,并处罚金2万元到5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