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立法如何避免执法难窘境
娱乐餐饮场所控烟是否可操作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日前就《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据介绍,该条例草案自8月21日公布以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收到市民来信传真电邮58件,包含212条修改意见和建议。
其中,3个问题比较集中,即条例草案关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条例草案关于旅馆、娱乐场所、餐饮场所控制吸烟的规定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条例草案关于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责是否合理、可行。围绕上述3个问题,以及控烟立法如何避免执行窘境,控烟场所分类、控烟措施实施等立法细节,19名听证陈述人在听证会上发言,10名市民到会旁听。
禁烟场所如何细化
退休人员陈群建议,国家机关控烟范围只是“提供公共服务的办事场所”比较笼统、狭窄,能否把这个引申到人民团体、民间组织和社区服务办事场所。同时,国家机关公务员应带头控烟起表率作用。
市民张正华则建议,增加人口密度大、妇女儿童多的室外区域,比如南京路步行街,作为合理控制吸烟区。市民王建中建议,增加舞厅作为禁烟场所,并放映禁止吸烟的宣传资料。
BDS控制吸烟工作室的包迪生说,许多发达国家前几年就已经规定公园禁止吸烟,建议条例增加公园禁止吸烟的规定。上海大学学生陈洪建议,单独将卡拉OK列为禁止吸烟的场所,同时增加老年福利院和养老院的室内区域作为禁止吸烟的场所。
全面禁烟是否可行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傅华倡导全面禁烟。他说,香港、印度、墨西哥等国家地区的研究表明,全面禁烟是可行的。他同时认为,实施无烟法律不仅可以保护吸烟者的健康,也有利于吸烟者减少吸烟。更加重要的是,法律有助于全社会建立起不吸烟的社会规范。
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副队长蓝一鸣也建议,将一些不够清晰的、复杂的区域划分的表述改为诸如“本市娱乐场所,除了设有允许吸烟的区域外,其他一律禁止吸烟”,要禁都得禁,会更公平,有利于行政执法。
怎样避免“纸上神威”
作为听证陈述人,本报记者就新法的执法问题进行了发言。据了解,上海市政府在1994年就颁布实施了上海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1997年有所修正,但规章执行效果并不理想。很多人说,以前的规章形同虚设,成为“纸上神威”,所以,新立一个法如何能够有效执行备受关注。
上海市互联网公共上网服务行业协会秘书长方志平表示,立法关键在执行。许多网吧业主都非常关注网吧里吸烟的执法主体是谁。按照草案,责任落实到经营者,但是一旦经营者和场所内吸烟人员冲突,经营者没有强制力,谁来处罚?“假如是文化执法总队管理我们的控烟问题,市总队和各区执法人员加上也不过几百人,全市网吧人流量每天几十万,那电话可都要打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