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势之下拆除工作“顺利”进行
11月21日,昆明市政府发了文件,文件中明确要求务必在12月20日前,将窗户外壁的防盗笼自行拆除,此项工作保证一个月内实现零申报,一个月后开展明察暗访,凡被发现或被举报的,将严肃处理。
昆明市副市长陈勇在12月13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昆明市临城市主次干道搭建和设置的外挑式防盗笼(栏),外挑塑钢窗、外挑玻璃窗和封闭的厨房操作台及其附属的排水管道等,突出于建筑物立面或窗台外沿的各类设施,都是此次整治工作的范围。”
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此次整治分两部分进行,一部分为昆明市各级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全市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自有产权房,无论是否临街,应全部拆除挤占公共空间的外挑式设施。整治工作应于2009年12月20日完成。
另一部分为社会上临街挤占公共空间外挑式设施的整改工作,整治工作按“先主次街道,后背街小巷;先街道办事处,后乡镇;先核心区,后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思路分步实施。整治工作应于2010年10月1日前完成。
陈勇表示,到目前为止,昆明市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登记统计的需要进行整改的户数为10167户,已完成拆除1856户,拆除面积达8908.4平方米,完成率约18.3%。而各区将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合理制订道路两侧临街建筑物立面挤占公共空间外挑设施拆除整改的补偿方案,12月25日前完成。
陈勇还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外挑式防盗笼的三大“罪状”,“影响市容市貌,挤占公共空间;造成雨污混流,污染滇池水体;形成重大安全隐患”。
“昆明市临街建筑物立面挤占公共空间的情况非常普遍,外挑的防盗笼(栏)、封闭阳台和厨房操作台比比皆是,沿街的建筑物立面钢筋、铁皮林立、悬挑式的厨房和窗台层层重叠、外挑设施内杂物乱堆乱放,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陈勇解释说,有的住户为了扩大房屋使用空间,不仅将厨房操作台外挑,还在外挑设施上安装了厨卫用具,部分住户甚至将排水管道设置在外挑设施外,并直接接入城市雨水管网,造成雨污混流,排入滇河道,污染滇池水体。
昆明出现防盗笼至上世纪90年代末,弊端日益显现,发生火灾、煤气泄露等突发事件时,外挑式防盗笼给救援人员带来困难,让他们难以进入现场进行施救,造成了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近年来,昆明市还频繁出现外挑设施存放花盆等杂物掉落伤人的情况。特别是在部分老旧小区,已设置了十余年的防盗笼(栏)由于建筑墙面的风化和金属构件的锈蚀,遇到大风和下雪等恶劣天气,极有可能从空中坠落,形成重大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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