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北京3月7日讯(特派记者 梁国瑞 廖小清)“现在都在提生态,提环保,但我们的殡葬制度还是不够环保。”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汪惠芳提出建议,修改现有的《殡葬管理条例》,少建坟墓多种树。
“完全可以不建坟墓,将骨灰掩埋以后,在上面种上树,既不妨碍后人凭吊,又生态环保。”汪惠芳说,1997年《殡葬管理条例》实施后,全面推行火化,建大墓的传统已经被打破,火葬后都改成了建小墓,进步不小,“但还是不够生态。”
在观念相对传统的农村,不建坟墓改种树,大家能接受吗?记者提出这样的疑问。
“要一步步来。”汪惠芳说,可以先从城市开始,再逐步推向广大农村地区。
对于农村地区,汪惠芳建议,修改《殡葬管理条例》,增加生态葬法有关内容,对村级生态葬法改革给予财政支持,明确生态葬法的要求、公墓标准、墓碑尺寸大小等。“增加投入很重要,要确保有钱办事。”
另外,汪惠芳还建议尽快出台《殡葬法》,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立法规范殡葬事业,进一步完善生态公墓的推广、规划和建设方面的法规,规范墓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