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北京3月7日电 今年全国两会,恰逢“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我省出席全国人代会的女代表特别激动。她们说,在党和政府的关怀、支持下,妇女的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妇女如今成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变化令人欣喜,不过应该看到,两性间的公正,仍然是一个持久的话题,还需要全社会付出更多努力。
期盼不靠“比例”也能存在
“和以前相比,妇女的政治地位日益提高,如今各地有了女校长、女市长、女省长……这真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全国人大代表、临海市外国语学校副校长任美琴感慨不已,可是有些话却不吐不快:各级政府为了保证妇女能够参政议政,特意设置了一定的比例。比如,全国人大代表中,女代表的比例不得少于22%;提拔干部、选班子成员时,规定女干部要占一定的比例,“这让人特别难受,感觉妇女当选是受到了特别照顾或者为了某种需要。”她说:“我们的目标,是不通过所谓的‘比例’,也能找到存在的真切感受。”
缪水娟代表提出:“选拔代表或领导应唯才是用,唯能是用。不要简单的追求‘比例’。”她说,随着社会日益进步,让女性真正成为“半边天”,为社会建设发挥更大作用。
高级人才应男女同龄退休
据调查,目前我国沿海地区妇女的平均寿命在80岁以上。一个具有本科学历的职业女性走上工作岗位约22岁,到55岁退休,她服务社会的时间只有30来年。一些女性身体状况良好、工作经验丰富,但由于退休年龄的限制,只能告别工作岗位。这对职业女性和整个社会来说都是一种损失。调查显示,城区60岁以上退休人员再就业比例超过30%,其中女性占相当比例。
程惠芳代表特别为一些高级女技工人才感到可惜,“经验积累很宝贵,无法发挥余热对国家、对企业都是一种损失。”
推迟女性退休年龄,程惠芳倾向于采取渐进方式。“相关部门可尝试先让一部分高级人才实行男女同龄退休,然后综合考虑社会影响,这样对国家和个人是一种双赢。”
就业性别歧视离“她”远一点
“你的条件完全符合要求,但是今年单位要求只进男生,所以只能说声抱歉。”这是网名为“苦恼女生”的一位女研究生在微博中记录了面试时的遭遇。
王梅珍代表说,女性比男性难找工作,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尤其是女性在40岁以后找工作更不容易。在一些单位和企业,女性的职位、工资普遍低于男性。
出现这种对女性不公平的现象,王梅珍认为,不能一味的把板子打在单位和企业身上。“女性因其生理特点,的确不适合长期出差、加班,若生小孩,还要请上数月的产假。往往用人单位请他人顶岗,一份工作支出了双份工资,感觉受到了损失。”她建议,面对这种情况,政府就应该出面,设立一个妇女保障基金,由政府拿钱补贴企业的损失,以保障妇女权益。